由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组织研制的语言文字规范《中国通用音标符号集》日前发布。
国际音标是由国际语音学会定期公布并不断完善的一种符号系统,以记录和描写人类所有语言的语音为目标。中国语言学家在调查、记录以及描写中国语言和方言的时候,也是使用国际音标的。但是,中国的语言学家在使用国际音标时,往往需要根据中国语言的实际情况增加或改造原来的音标符号,包括附加符号。新闻出版、文化教育、信息处理等领域,在使用国际音标时也会根据自己的需要,对现有的音标符号进行一定的增删或变动。这样就在符号类型、符号数量和符号形制等方面与国际语音学会定义的音标符号逐渐产生了一些差别和分歧。这对于我国的语言调查与研究、语言教学、信息处理以及出版印刷等领域的实际应用,都造成了很多实际的困难。为了解决音标符号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教育部、国家语委于2004年组织立项研制《中国通用音标符号集》。
《中国通用音标符号集》分为“常用集”和“次常用集”两个部分。“常用集”收列国际音标111个元音和辅音符号,347个声调及语调符号,48个附加符号。“次常用集”收列国际音标96个元音和辅音符号,95个声调符号,32个附加符号。这些符号大部分是历次国际语音学会正式确认公布,并被国际标准化组织ISO/IEC列为国际标准的,也有一部分是根据中国语言学界使用音标符号的惯例加以适当补充调整的。
该规范的发布,将进一步推动语言文字信息处理、语言教学、语言调查、语言研究及出版印刷等领域音标应用的规范化、标准化。
《中国通用音标符号集》将于近期由语文出版社出版发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