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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实行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矿工工伤定点医疗制度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5日   来源:山西日报

  3月31日,山西省煤炭工业社会保险事业局与山西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签订协议,开始对全省11家国有重点煤炭企业的矿工实行工伤定点医疗。

    山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负责人介绍,实行工伤定点医疗是工伤保险制度规范的一项重要内容。山西省作为能源重化工基地,尤其是在煤炭生产这样的高风险行业,爆炸、透水等煤矿事故难免发生,因此矿工的工伤保险保障十分重要。目前,全省有上百万煤矿职工,其中西山、大同、阳泉、晋城、潞安等11家国有重点煤业集团的矿工有近47万人。在劳动部门的监督下,到去年年底,这些矿工已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在此基础上,省劳动部门针对以前矿工工伤没有定点医疗机构,工伤救治一直由煤矿自己管理,导致受伤矿工享受到的医疗条件、待遇不同,有时甚至还得不到救治保障等情况,与煤炭管理部门经多方面考察,将山医大二院确定为矿工工伤定点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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