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现有集体林面积8672.62万亩,到3月15日,已完成林改面积1166.17万亩。2006年以来,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把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纳入重要工作日程,认真制定工作方案,举办培训班,开展试点,广泛宣传,取得了明显成效。辽东地区的本溪、丹东、铁岭、抚顺等市在试点的基础上,已经在面上推开或正在向面上推开;大连、鞍山、辽阳、朝阳、葫芦岛等市正在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组织,进行宣传发动,开展试点。
各地在林改工作中出现了很多亮点:
一是领导力度加大。本溪、抚顺、丹东等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都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林改小组。本溪市的两县都是书记任领导小组组长,并下设督导小组、林权争议调处小组、指导小组,组长分别由“四大班子”领导担任。一些市、县签订了林改工作目标管理责任状,实行一票否决。各级林业部门机关干部实行逐级包县、包乡、包村工作制,划分责任,明确任务。本溪市的各县(市)区从机关抽调300名干部组成林改督查指导组,深入乡镇村组指导林改工作。抚顺各县派出强有力的队伍,深入基层抓改革。清原县从乡(镇)和局机关抽调168人组成56个工作组;新宾县从国营林场和林业站抽调120人,组成40个工作组;抚顺县抽调22人,组成11个工作组进村开展工作。
二是政策出台及时。到目前为止,有鞍山、抚顺、本溪、丹东、营口、铁岭、葫芦岛7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化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的意见》,有的市还结合本地实际,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制定了相关政策和规定。抚顺市政府制定了10项改革政策;丹东市制定了柞蚕场改革意见,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林木流转中存在的6个方面问题,下发了《关于如何妥善处理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是组织培训到位。各地按照市培训到乡镇,县培训到村、组的安排,积极组织培训。本溪市和各县分级开展了培训,共培训了1600多人;丹东市培训达3000多人次;铁岭市举办了全市林改培训班,市林业局局长、主管副局长等分别授课。到目前为止,全省共举办学习班30多次,培训人员达8200多人次。
四是试点启动迅速。丹东、铁岭市委或市政府分别召开了县(市、区)长、主管县(市、区)长,乡(镇)书记或乡(镇)长等参加的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动员大会,进行宣传发动,部署林改任务。昌图县参加林改的33个乡镇分别召开了林改动员大会。各地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先行试点。丹东市上长阴子村创造出了“阳光操作,依法进行,尊重民众意愿,因地制宜”的经验。铁岭市的山区集体林改革试点设在西丰县,借鉴本溪做法,采取以家庭承包为主、其它形式为辅确定两权的改革模式;平原区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试点设在昌图县,根据平原区林地较少,农民对林业的依赖性相对低的实际情况,采取了“先内后外、招标拍卖、确定两权”的改革模式。
五是舆论宣传有力。各市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利用各种宣传工具,进行宣传,使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家喻户晓。丹东市筹集15万元资金,印发了2000册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资料汇编和10万份宣传材料下发到村组。市委宣传部、市林业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切实搞好集体林产权制度改革社会宣传报道工作的通知》,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各种新闻媒体宣传林改。各县(市)区、各乡镇及村组也都利用张贴标语口号、办墙报、印发宣传单、出动宣传车、利用农村大集、给农民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来宣传林改。葫芦岛市利用电台进行了2次林改政策讲解,并在《葫芦岛日报》上开辟专栏“今日关注”,每月2期,大篇幅、整版进行林改报道。六是资金筹措较快。铁岭市市、县财政投入林改资金达230多万元;鞍山市市级财政投入30万元、营口25万元、抚顺市筹集30万元用于林改以奖代补资金,为改革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