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呼和浩特4月6日电(记者李云平)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获悉,今后内蒙古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加强农村牧区环境保护,提高当地群众生产、生活环境质量。
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局局长李万忠表示,“十一五”期间,内蒙古将实施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提高农村、牧区人居环境质量。指导和督促乡镇编制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规划,推进农村牧区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系统建设。环保部门负责调查、划定农村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对水源地环境实施严格保护。
同时,内蒙古将加强面源污染控制,引导农民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和农用薄膜,控制重要和敏感生态区化肥和农药的施用强度。研究推广生态养殖,积极控制养殖污染;划定畜禽养殖场禁建区,加强集中式畜禽养殖场的管理,推广畜禽养殖业粪便综合利用和处理技术,鼓励建设养殖业和种植业紧密结合的生态工程。严格控制主要粮食产地和菜篮子基地的面源污染,切实加强基地建设的环境管理,大力推进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基地建设。(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