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落实省人大关于建立和完善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议案五年来,省委、省政府加大投入,积极推进,各地纷纷响应,扎实开展,共取得五大显著成就。
基本实现全省覆盖
2006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123个县(市、区),覆盖20075个村,占95.6%,参保人数约3060万人,参保率为61.5%,有15个市参保率超过60%。
筹资约30亿元
在资金筹集上,建立了由农民个人、集体和政府财政共同分担,以财政投入和集体扶持为主的筹资机制,从2002年至2005年,全省农村合作医疗筹资约30亿元,省财政扶持资金达到4.8亿元;在统筹层次上,从今年起由乡镇统筹转向县级统筹;在资金管理上,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专户存储、钱账分离、封闭运行,纳入每年审计范围。
理顺了管理体制
各级政府成立了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协调机构。主管部门设立了合作医疗经办机构,乡镇一级也设立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配备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县一级还设立了农村合作医疗监督机构。
探索出广东特色
珠三角多数县市合作医疗保障达到较高水平,部分市县实施了城乡居民一体的医疗保障制度。在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农村合作医疗也有较快发展。
有效减轻农民医疗负担
2005年,全省合作医疗住院补助78.2万人次,补助金额达到10.6亿元,有1.86万人得到医疗救助,救助金额2955万元。2003年至2005年,全省农村合作医疗住院补偿161万人次,补偿金额达到21亿元,医疗救助3.7万人次,救助金额约5000万元。(谭仕龙 陈枫 黄小涧 李木坚 段功伟 曾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