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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7日   来源:福建日报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更好地发挥各级关工委和以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为主体的广大老同志在教育培养青少年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他们为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贡献力量,福建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向各级各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明确任务,充分发挥各级关工委和“五老”队伍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要切实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领导。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加大领导支持力度,及时研究解决关心下一代工作和发挥“五老”作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加强各级关工委的领导班子建设,保证关工委工作的持续与稳定;对关心下一代工作作出重要贡献、工作成绩显著的老同志,同级党委和政府要定期进行表彰和奖励,弘扬他们的奉献精神;为了使老同志适应形势的发展,各级党委在组织学习报告时,应吸收关工委主要领导参加;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的总体布局;为老同志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抓紧理顺关工委办事机构专职人员的归属,对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由同级财政安排解决;关心参加关工委工作的老同志的身体健康和工作生活上的困难;营造全社会重视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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