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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郑州消防部门规定火灾隐患投诉15日内须回复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0日   来源:新华网河南频道

  河南日报报道:“消防部门接到市民的火灾隐患投诉,15日内必须作出受理决定;办理行政许可消防事项,也必须15日内办结。”郑州市消防支队负责人4月9日宣布推出14项便民举措。

    这14项便民举措主要包括:消防部门受理举报、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制等14项便民规章制度。

    郑州市消防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凡接到市民关于火灾隐患等方面的举报投诉,消防部门应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受理的事项必须在6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可延长30天。受理的举报事项办结后,由消防部门填写“举报事项答复意见书”送达举报人,告知举报人。

    此外,对符合条件的行政许可消防事项,消防部门在15日内必须办结;凡需延时办结的应向当事人说明理由。(记者 李凤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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