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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卫生厅发布公告指导公众鉴别医疗广告真伪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1日   来源:吉林日报

  吉林省卫生厅4月10日发出2006年第三号公告,提醒消费者求医问诊不要轻信广告,要找有信誉的医院,在医生的指导下接受治疗,以免浪费钱财,延误治疗良机。

  公告具体提出鉴别医疗广告真伪的几个方面:

  1、查看医疗广告文号。
  2、向发布广告的媒体所在地的同级卫生行政部门查询。
  3、通过上网查找广告涉及的产品许可证号。
  4、广告词中出现“根治”、“攻克”、“药到病除”、“无效退款”、“治愈率”、“有效率”、“临床病例”等用语的均涉嫌违法。
  5、到广告介绍的医疗机构就诊,一定要详细查看该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注册内容和坐诊医师的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内容。
  6、根据广告购买的药品等一定要仔细查验其标签标识,认明其到底是药品、保健品、食品还是消毒产品,并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不要轻易听信他人的宣传。
  7、最常见的虚假医疗广告常常发生在宣传治疗肿瘤、肝炎、性病、性功能障碍、皮肤病、糖尿病以及减肥美容等医疗机构和药品。最具欺骗性的虚假医疗广告就是有“患者”现身说法、有医生、“专家”出场说明、有获奖内容或有义诊内容的广告。
  8、好的医疗机构很少做广告,康复的患者就是最好的广告。

  吉林省卫生厅提醒广大群众,发现涉嫌违法的虚假医疗广告,可以向当地工商管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当地卫生监督机构举报,由卫生监督机构将举报事宜移交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处理。(记者 周芳)

 
 
 相关链接
· 卫生界代表委员建议将医疗广告归口管理严格审查
· 代表委员抨击虚假医药广告误导群众就医现象
· 国家工商总局通知要求集中整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
· 卫生部等要求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整治工作
· 工商总局关于开展医疗广告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