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铁锤在国有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座谈会,主要任务是座谈如何加强国有重点煤矿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同时,围绕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中心工作,研究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有效措施,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上午,福建省人民政府李川副省长致了热情洋溢的欢迎辞,建勋同志作了《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说明,大家围绕修改完善《指导意见》作了很好的发言。总结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点:
一是介绍了很好的经验体会。神华、靖远集团公司: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党政工团齐抓共管”、“人人都是安全员”;新汶矿业集团公司:安全培训、技术比武;神华集团公司大柳塔煤矿:高产高效。
二是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主要有:改善煤矿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煤矿职工收入,增加特殊作业环境补贴,增强煤矿职工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由国家牵头组织科研院所开展重大安全问题技术攻关,为企业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有计划恢复高校的煤炭专业,让现有工科院校承担部分主体专业教育任务,鼓励大型煤矿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办学和办好职业技术学校,加快人才培养;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技能培训,为煤矿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
三是触及了一些深层次问题。触及的问题包括当前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煤炭行业管理体制和机制以及企业基础管理等问题。国家要对煤炭开发加强宏观调控,按煤层开采技术、难易程度、灾害程度进行限制性开采、适度开采,不能完全由市场调控或由企业自由扩张;继续加大对国有重点煤矿安全补助资金扶持,解决历史欠账、安全投入不足的问题;制定相关政策,在经济、技术、装备更新等方面给予扶持;出台对煤矿企业的减免税政策,按市场确定电煤价格,进一步将企业办社会职能移交地方政府,减轻煤矿负担。
四是对修改《指导意见》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比如,大家提出:《指导意见》指导对象不仅限于国有重点煤矿,还应包括国有煤矿;或按井型去指导“大中型煤矿”。
对于大家介绍的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国家局将组织调研,成熟时予以推广。对于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国家局能够解决的,我们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不能立即解决、或需要多个部门解决的,也将积极向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反映。起草组要认真研究采纳大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这个《指导意见》,争取尽快印发实施。
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供同志们参考。
一、认清形势,明确任务
今年以来,各地区、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按照总局党组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的部署,把煤矿安全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上,进一步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在深化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加强基层和基础工作、整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强化煤矿安全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富有成效的工作。比如煤矿关闭工作,去年各省(区、市)关闭矿井目标5026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今年1月9日前在各地上报关井数的基础上分三批公告了5243处关闭矿井名单。截止4月7日,共已关闭到位5931处,完成公告关闭的118%。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安全监察机构进一步转变作风,认真履行职责,加强行政执法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一系列监督检查活动,及时发现和解决了一批事故隐患。据调度统计,今年一季度,全国26个省(区、市、新疆兵团)共组织440个检查组,检查煤矿企业2766个,下达执法文书6432份。同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加强了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审核颁发工作,截止到今年3月31日,共颁发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19641个,办证率为84.0%。所有这些,都有力地推动了煤矿安全工作。
各煤矿企业按照上级的要求和部署,进一步加强领导,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以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整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强化安全培训,等等,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一季度,各类煤矿企业共查出重大安全隐患948处,已整改594处,整改率为62.7%。其中,国有重点煤矿查出重大安全隐患143处,已整改65处,整改率为45.5%。
经过各方面不懈的努力,今年一季度,全国煤矿安全状况总体上保持了基本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主要表现在三个下降:
一是事故总量下降。一季度,全国煤矿原煤产量完成4.1亿多吨(调度统计数,下同),其中国有重点煤矿完成2.5亿吨,同比增长4.8%。全国煤矿共发生事故419起,死亡770人,同比分别下降18.5%和32.6%。
二是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下降。一次死亡3~9人、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3%和68.6%。其中,国有重点煤矿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57.9%和65.8%。
三是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全国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1.877,同比下降0.821。其中,国有重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为0.722,同比下降0.688。
这些成绩的取得,既是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的结果,也是与各地区、各单位的扎实工作,以及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煤矿企业特别是今天在座同志们的积极努力分不开的。借此机会,我代表总局党组和国家煤矿安监局向大家表示衷心的感谢!
但是,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主要是重特大事故尚未得到有效遏制。特别应引起重视的是,国有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一季度,国有重点煤矿发生死亡事故85起,同比增加19起,上升28.79%;今年以来发生的煤矿特大事故,有5起发生在国有重点煤矿,造成80人死亡,分别占特大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的56%和49.7%。
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是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分析国有重点煤矿事故多发、形势依然严峻的主要原因,既有生产力发展水平不均衡、瓦斯灾害严重等客观因素,也有思想认识不高、安全措施不力等主观因素,但其中很重要的一条,就是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工作薄弱。主要是:一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违规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时有发生;一些企业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账较多,生产安全设施设备落后;不少企业缺少对职工的安全生产技术培训,一些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不高,等等。同时,煤炭需求过旺,生产和运输绷得过紧,超能力开采,加大了安全生产压力,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煤矿安全生产。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确立了“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了坚决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多发、加强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全国人大常委会也提出两个阶段性目标:“力争用两年左右时间使重特大瓦斯事故有较大幅度下降,争取用三年左右的时间解决小煤矿问题”。国务院第116次常务会议明确了安全生产工作的12项治本之策。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提出了近期要抓好的10项重点工作;在十届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7项综合措施。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第一次将安全生产纳入了经济社会五年发展规划。胡锦涛总书记在3月27日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会上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及安全生产方针原则和对策措施。所有这些,为我们搞好煤矿安全工作奠定了基础。
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第一年,也是实现《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的三个阶段目标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两个阶段性目标的关键一年。围绕这些目标,总局党组提出,今年要在遏制煤矿等重特大事故、深化专项整治、探索和实施治本之策、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等四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推动全国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按照总局党组的统一部署,我们提出今年要突出抓好三件大事:一是抓瓦斯整治,消除重大隐患;二是抓整顿关闭,淘汰落后能力;三是加强煤矿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其中,抓好第三件大事是根本。二季度的总体思路是: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为动力,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责任,以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为重点,加强企业基础管理工作,狠抓隐患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夯实基础,全面推动全国煤矿安全工作。
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各煤矿企业,都要认清形势,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煤矿安全基础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落实措施,夯实基础
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是企业发展的前提条件。如何加强煤矿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胡锦涛总书记近日在中央政治局第30次集体学习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以及温家宝总理在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上,都将加强企业安全基础工作列为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并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主要精神包括:全面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政府和企业的责任体系,强化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责任;增加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加快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大力培养安全科技人才和管理人才;加强培训教育,提高职工的安全技能水平;要把安全文化建设纳入精神文明建设统一部署,提高群众自我安全保护的技能;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建立严密、完整、有序的安全管理体系和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技术规范和质量工作标准,使安全生产工作经常化、规范化、标准化;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
为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最近国家局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关于加强国有重点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待出台后希望各地、各单位认真抓好落实。煤矿企业是安全管理的主体。要从搞好规划、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加大投入、发展科技、开展培训、治理隐患和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等环节入手,加强基础管理工作:
(一)研究制定企业“安全发展规划”。依据《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提出的三个阶段目标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两个阶段性目标,研究制定企业“安全发展规划”和配套措施,将其细化为责任明确、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要坚持把实现企业安全发展,保障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和健康作为关系全局的重大事情,与企业发展各项工作同步规划、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促进安全生产与企业发展相适应。
(二)建立严密的安全责任体系。把安全责任严格落实到企业决策、执行、监督各个层面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制度,通过安全办公会、安全例会、安全现场会、“一通三防”专题会等强化各级负责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三)完善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这些年煤矿企业的发展,总结出来一条成功的经验,就是靠严格的制度约束人。要完善煤矿负责人和生产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量化各级、各类管理人员下井的工作内容,强化责任落实;建立现场管理制度、隐患排查制度,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投入保障制度,规范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保证投入有效;建立监督检查制度,明确各级业务保安部门、党组织、工会、共青团、及其他群众组织的安全职能;严格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实施井下岗位安全责任津贴制度和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借鉴河南省推行企业领导年薪和员工工资与安全挂钩制度,安全份额占结构工资总额的30%以上,对实现安全生产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四)加大安全投入。各煤矿企业必须按规定足额提取安全费用,重点突出“一通三防”和重大水患的防治,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瓦斯抽放设备和工艺先进,防火、防尘、监测监控系统安全有效,防治水设备工程到位。从今年开始,低瓦斯矿井也要启动监测监控系统的装备工作,各企业要制定装备计划,分阶段逐步实施;并要借鉴一些地区的经验,组建技术服务中心,积极为煤矿企业服务,确保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转、真正发挥作用。
(五)推进安全科技进步。科技兴企,科技兴矿、科技兴安都需要科技支撑。要建立和完善安全科研机制,加强现场技术研究,突出“一通三防”技术研究和应用,积极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淘汰落后技术、装备和工艺。要积极发挥有关煤炭科研单位、大专院校的作用,组织开展瓦斯防治方面的科研攻关,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六)充分发挥职工群众作用。职工群众是安全生产的实践者。在安全生产工作上,必须充分依靠职工群众,充分发挥职工群众对安全生产的参与和监督作用。要加强职工安全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学习借鉴辽宁阜新矿业集团“安全专盯”和山西大同煤矿集团“井下班组群防群治、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等经验和做法,促进煤矿加强现场管理;继续开展特聘煤矿安全群众监督员工作,充分依靠职工群众搞好现场监督、群众互保,制止“三违”,排除事故隐患,防范安全事故。
(七)认真排查整改安全隐患。各煤矿企业都要重视事故预防工作,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把预防事故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性任务,采取多种手段和途径排查治理隐患。目前,各地不少国有煤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一些重大隐患。要按照《特别规定》的要求进行全面排查,落实整改措施。同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防患于未然。
(八)建设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本质安全型矿井。大张旗鼓地深入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活动。要制定每一个工作环节标准,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评估工作,实现动态达标;企业每季度要开展一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活动,按程序上报考评结果,由省级以上行业管理部门组织年度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评定、核准和命名工作。
要开展本质安全型示范矿井创建活动。去年以来,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依托神华集团公司等单位,组织开展了煤矿本质安全管理体系课题研究,主要是想鼓励支持一批基础条件好的煤矿企业率先实现本质安全,并通过完善推广,提升全国煤矿安全生产的整体水平。该项目可望在明年上半年完成。各煤矿企业要积极行动,制定建设标准和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要选择几个基础较好、管理水平高的矿井,首先开展试点;然后,总结经验,逐步推广。通过建设本质安全型矿井,从根本上改善煤矿安全生产基础条件,全面提高煤矿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三、搞好服务、提供保障
胡锦涛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都要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不懈地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细、抓实、抓好;要动员全党、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安全生产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最大合力;要研究和制定安全生产的治本之策,综合运用法律手段、经济手段,认真解决制约和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问题。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要求,各级政府要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都要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履行职责,为企业的安全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要改善经济运行环境,加强政策扶持。希望各地紧紧围绕企业发展,研究符合煤炭企业健康发展的条件、措施、政策等。如研究煤炭的完全成本问题,科学合理增加成本的内容,包括资源、环境、瓦斯抽放及职工培训等方面的成本。要研究制定完善安全生产经济政策,为安全生产提供经济保障。比如,抓紧研究制定以储量计征煤炭资源税费并与回采率挂钩等经济政策。各地要选择有代表性的灾害严重矿区,建立各级“产、学、研”联合研究基地,逐步攻克煤矿领域的相关技术难题;适度控制煤炭生产总量,保持煤炭经济健康运行;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使企业集中精力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要加强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努力为企业搞好服务。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日常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搞好检查指导,开展好重点监察、专项监察和定期监察,积极指导帮助煤矿企业修订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搞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促进企业提高安全基础管理水平。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监察机构,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汇报沟通,提出建立健全地方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执法机制的意见建议,提高安全生产执法权威和执法效力。通过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打击非法煤矿,为企业创造一个良好的发展环境。
同志们,党中央、国务院对安全生产高度重视,全党、全社会都在关注着安全生产工作。大家要认清形势,抓住机遇,增强使命感、危机感和责任感,认真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夯实企业安全基础管理工作,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而积极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