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4月12日举行的上海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记者获悉,上海将根据本市气象灾害特点,对气象预警信号发布进行适度调整,实现与国家颁布实施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标识、等级划分标准等保持一致,避免引起公众误解,或造成误导。
上海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在会上发布了市政府最近批转市气象局《关于贯彻中国气象局<突发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发布试行办法>的实施意见》。据悉,原《上海市灾害性天气预警信号发布试行规定》,仅仅规定台风、暴雨、高温、低温和大雾5种突发气象灾害,且信号颜色为黄色、红色、黑色三种,与国家规定不一致。因此,有必要根据本市气象灾害特点,对本市气象预警信号发布进行调整。
新发布的气象灾害预警信号分为十一类。不仅保留了原有的台风、暴雨、高温、低温、大雾5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还新增了雷雨大风、大风、沙尘暴、冰雹、雪灾和道路结冰这6类气象灾害预警信号。(记者 顾一琼 张晓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