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日前下发《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建立以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制,做到早部署、早防治,确保今年地质灾害防治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今年福建省降水相对集中在5至9月,预计年内将有5个台风或热带风暴登陆或影响福建,据预测,今年全省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将比常年略多。
福建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在部署了“十一五”期间地灾防治“一百千万”工程的基础上,要求各级各部门采取5大措施切实防灾减灾:
落实地灾防治责任制,建立以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和有关部门领导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体制,建立以县为单元的县、乡、村、灾点为主的四级群测群防网络。
加强汛期地灾巡查、预报、监测与处置。要通过汛前检查、汛中巡查和汛后复查,及时发现险情和隐患,及时作出灾情预报;各市、县(区)政府要成立抢险救灾队伍,备足防救物资,制定防救方案。
加大地灾防治工作执法力度。要加强地质环境管理,杜绝人为活动加剧诱发地质灾害的行为;违反规定导致发生地质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将追究主要领导、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明确地灾防治经费。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地灾防治经费,分别列入中央和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预算;危及受灾主体较单一的地质灾害,防治经费由受灾主体单位承担;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灾治理费用,由责任单位承担。加强宣传,提高干部群众防灾意识。 (记者 潘绣文 通讯员 齐培松 陈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