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辽宁全面启动“十一五”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15日   来源:辽宁日报

    4月14日,辽宁省政府在葫芦岛市召开动员大会,宣布从即日起辽宁省“十一五”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全面启动。

    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是我国在沿海地区实施的,以人工促进和恢复森林植被为主的一项规模宏大的生态建设工程。辽宁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位于我国万里海疆的最北端,是全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的北部龙头,濒临黄海和渤海,跨越辽宁的丹东、大连、鞍山、营口、盘锦、锦州和葫芦岛7市28个县(市、区),这里不仅是全省社会、经济最发达地区,也是内引、外联对外开放的前沿阵地,自古被人们誉为“黄金海岸”。然而,由于沿海地区处在海陆交替、气候突变地带,极易遭受台风、暴雨、海啸、旱涝和风沙等自然灾害的危害,生态环境十分脆弱。在沿海地区建设海防林,有着比其他地区更为明显的减灾效益,其减灾能力可达30%至40%,个别地区可达50%至60%,加强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对于维护沿海地区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辽宁省委、省政府对加强辽宁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非常重视,把加强沿海地区生态建设,作为“十一五”期间,建设“环渤海经济圈”和“五点一线”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国率先启动了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构筑沿海生态屏障、建设辽宁绿色海疆。

    辽宁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计划用10年时间,投入资金62.7亿元人民币,仅“十一五”就将投入47.7亿元人民币。到2010年,工程区域要完成人工造林220.5万亩,封山育林445.5万亩,区域森林覆盖率提高9个百分点,达到51.6%,低效林改造202.5万亩,森林抚育174万亩,湿地恢复面积90.8万亩,初步建立起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相适应的、多功能、多层次的综合性防护林体系。到2015年,工程区森林覆盖率达到53.8%,湿地恢复率达到35%,基本建成生态结构稳定、防灾减灾功能强大、与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生态防御体系,实现由一般性的生态防护,向以应对突发性生态灾难为重点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转变。国家林业局副局长祝列克出席会议并讲话。(王海涛 李江天) 

 
 
 相关链接
· 辽宁省沿海防护林建设工程总投资将达到62.7亿元
· 福建坚持建设沿海防护林 基干林带延绵2582公里
· 山东东营市将为黄河三角洲筑起三道绿色防护屏障
· 林业局出"十一五"长江流域等防护林工程建设思路
· 我国将全面加强我国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
· 国家林业局:城市防护林可降低10-15%能源消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