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云南省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获悉,云南省将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从今年起到2008年,城镇新增就业60万人,农村富余劳动力有组织转移就业规模新增150万人。
从2002年实施积极就业政策以来,云南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各项政策,全省就业再就业工作连续3年全面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今年是“十一五”的开局之年,云南将继续按照“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和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从强化和改进公共就业服务、全面提升劳动者素质、推进新政策全面落实、建立和完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入手,重点解决好体制转轨中失业人员、关闭破产改制重组企业职工安置和就业特别困难人员的再就业问题,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登记其他失业人员、农村富余劳动力特别是贫困地区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和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工作,确保完成年内城镇新增就业20万人,新增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50万人的目标任务。
云南省将加快实现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业务的全程信息化,扎实有效地加强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完善就业和失业统计制度,建立健全失业预警机制,继续把帮助困难群体就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努力开发公益性岗位,发展就业容量大的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各类所有制的中小企业,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促进多形式就业。(汪丽军 陈丽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