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将于6月1日起正式实施。从4月21日起,浙江省委宣传部、省公安厅、省交通厅、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农业厅和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将联合开展为期3个月的《实施办法》宣传教育活动。
活动期间,全省将开展数次以“十不违”(即不超速、不超员超载、不违法超车、不未按规定车道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不无证驾驶、不未戴头盔骑摩托车、不闯红灯、不违法停车)为主要内容的“蓝盾”整治行动,依法严查驾驶人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者 朱海兵 通讯员 张红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