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记者从辽宁省住宅与房地产工作会议获悉,“十一五”期间,辽宁省将改造棚户区1300万平方米,基本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
“十一五”期间,辽宁省房地产开发投资要达到4200亿元,住宅投资3100亿元。改造棚户区1300万平方米,基本完成城市棚户区改造,建设经济适用房2000万平方米,各市要全面建立廉租住房制度。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25平方米,社会化、专业化物业管理率由“十五”的51%达到80%,集中供热率由“十五”的70.1%达到80%。(记者刘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