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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设立助残奖学金 资助贫困残疾学生接受教育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4日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为了帮助吉林省广大残疾青年接受大中专学历教育,激励残疾青年自强不息,刻苦学习,发奋成才,在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财政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吉林省从2000年开始使用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设立了省、市、县三级助残奖学金,资助贫困残疾学生接受大学、大专和中专的学历教育。为了进一步完善扶残助学制度,帮助更多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接受中、高等学历教育,省政府办公厅批转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继续投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资助考入大中专院校的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就学”。在总结近几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省残联和省财政厅重新修订了《吉林省助残奖学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并从2005年开始调整了助残奖学金的发放范围,由以前的只资助贫困残疾学生扩大到资助贫困残疾人的子女。

    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全省各级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特别是省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从2005年9月开始,受理贫困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的助残奖学金申请。经过细致而严格的审核,2005年,共有559名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获得省级助残奖学金,奖学金总金额达到167.4万元。六年来,全省共投入残疾人就业保障金329万元用于发放“助残奖学金”,先后扶助了1,416名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接受大中专学历教育。发放助残奖学金,对帮助那些考入大中专院校的贫困残疾学生完成学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现在,有的受助学生已经毕业离校,走上工作岗位,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实现人生的价值,回报社会对他们的关爱。

    近期,还将陆续到在长的有关高校,以及吉林、四平、通化等地,将省级助残奖学金发放至贫困残疾学生和贫困残疾人子女手中。希望获得省级助残奖学金的贫困残疾学生和来自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同学,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培养爱祖国、爱人民的思想情操,珍惜来之不易的学习机会,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刻苦学习,努力钻研,为进入社会做好各方面的准备,怀着一颗感恩的心,更好的肩负起家庭的希望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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