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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存在商业贿赂的医药企业将被列入黑名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4月26日   来源:内蒙古日报

  25日,记者从在呼和浩特市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治理药品、医疗器械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了解到,针对目前医药购销领域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把采取不正当交易行为获取商业机会的企业列入“黑名单”,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会议指出,随着药品市场竞争的加剧,一些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以回扣、开单提成等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质次价高,甚至假冒伪劣的药品和医疗器械;一些企业和个人,为规避监管或降低行政审批条件,拉拢腐蚀食品药品监管人员,谋取非法利益。

  针对这些现象,内蒙古将严肃查办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内蒙古将对破坏公平交易原则和损害公众健康与安全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以及利用职权参与或干预企业经营活动的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工作人员进行严厉查处。同时将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程序,建立健全科学、公正、透明的审评审批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商业贿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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