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家纺织印染厂将工业废水偷排到黄浦江里,被浦东新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查处。为此坐立不安的不仅有企业负责人,还有当地镇政府,因为该区实行了环境质量领导责任制。
记者5月6日从市环保局获悉,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的《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中,进一步明确了环境保护行政首长责任制。上海今后将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在各区县全面推行环保指标纳入干部考核体系。
浦东新区作为综合配套改革的先行先试区,去年在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区中制定了《环境保护实绩考核试行办法》。考核项目分为环境政策法规执行、环境质量、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和解决环保突出问题、环境污染事故、公众满意度等5类,考核结果纳入机关目标管理体系。该区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局副局长吴震介绍,去年第二季度试行以来,取得了不少成效,各街镇和开发公司在完成经济指标的同时,不忘水环境、大气环境、噪声控制等工作,环境质量指数均有明显改善。
今年,浦东新区环保考核办法将进一步完善。为了客观公正、科学地考核,浦东新区建立了较完备的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目前,除国家、市规定的监测点位外,又新增地表水监测点位42个、降尘监测点位10个。此外,新的考核办法还引入“一票否决制”,即只要被考核对象辖区内发生过重大环境违法事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引入高污染企业等,当年考评将不合格。
上海其他区县也逐步开始推行形式多样的环保政绩考核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效果。青浦区制定新一轮发展目标时,调整了全区11个镇(街道)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综合实绩考核体系。为了彻底告别生活污水向河道直排、线网密布空中的历史,朱家角镇投资2亿元进行综合管网改造,改造后古镇将重现蓝天碧水。闵行区则采取倒扣分制,依据环保目标责任书的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扣一分,将相应扣减领导干部的奖金。(记者 宋鹏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