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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对未通过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将不予审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9日   来源:湖北日报

    《武汉市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办法》定于6月1日起施行。

    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并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建设项目必须依法环评,环评未通过则规划不予审批。今年4月26日,武汉市政府市长办公会正式通过《武汉市环境影响评价实施办法》。(记者 孙滨 通讯员 凡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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