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国土房管局获悉,从5月1日起,天津市级以上劳动模范中的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租房补贴了。8日是黄金周后第一个工作日,住房困难的劳模申请困难家庭租房补贴工作全面启动。据了解,凡是符合条件的劳模,并已经租到房子或已经找好租住房子的申请人,只要审核合格,经过15天的公示期,领取《天津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资格证明》,办完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和申领手续后,一个月左右便可以拿到租房补贴了。
已租房的不需重新租房
据了解,如果申请的劳模已经在市场上租赁了住房,就无需重新租房。但如果租住的房子未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必须到房屋所在区(县)房管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可享受租房补贴。
月租金不等于租房补贴
申请家庭所租赁住房的实际租金超过核定的租房补贴额的,超出部分由申请家庭自行负担;低于核定的租房补贴额的,按实际租金发放租房补贴。例如:某符合租房补贴条件的申请家庭核定的月租房补贴额为440元,如其租赁住房的月租金为600元,高于核定的租房补贴额,超出的160元由申请家庭自行负担,实际发放租房补贴为440元;如其租赁住房的月租金为400元,低于核定的租房补贴额,则按实际月租金400元发放租房补贴。
申请人没有租买保障房
住房困难劳模申请租房补贴须具有天津市常住户口和天津市市级以上(保持荣誉)劳动模范称号,其家庭上年年收入须低于2.8(含)万元,且家庭人均现住房使用面积在7.5(含)平方米以下。更为重要的一个条件是申请家庭没有承租廉租房、经济租赁房(含享受经济租赁房招租补贴)、未曾享受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房补贴,且未购买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拆迁定向安置用房。
如何申请租房补贴
申请家庭应先由市劳模本人持市级劳模证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市劳模协会开具《天津市市级以上劳动模范身份证明》。若由委托人代办的,委托人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开具身份证明后,申请人持该证明及市级劳模证书、本人身份证、家庭户口簿、家庭年收入证明、现住房有关材料等相关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向户籍所在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经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受理、初审,区(县)房委办审核、公示,市住保办复核后,区(县)房委办向符合条件的家庭开具享受租房补贴资格证明。申请人提交的要件原件经区(县)房委办审核后通过街道(乡镇)退还申请人。市住保办将经审核符合租房补贴条件的市劳模情况通报市劳模协会。
申请家庭享受补贴人口或住房条件发生变化的,由申请人持相关证件到街道填写《天津市租房补贴家庭情况变更登记表》,市住保办经审核后自发生变化次月起调整该家庭租房补贴额。(记者 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