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天津市已有8个区县117.61万农民享受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的好处。按照有关规划,到2007年,天津市将提前一年完成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农村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任务,走在全国前列,届时所有涉农区县都将建立并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400万农民基本享受少花钱看大病的医疗保障,有力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自2004年起试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以来,天津市已有8个区县被市政府确定为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试点,建立起市、区、镇、村、个人五级统筹合作医疗基金。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区县逐年提高政府投入的资助金。北辰区目前已达到50元,人均统筹资金总额达到120元;各镇对农民住院医药费报销起付线为500元,最高封顶线提高到30000元。该区还进一步完善了二次报销补助制度,设立了农民以户为单位的家庭账户和大病统筹保险基金,实行了对癌症、尿毒症、器官移植和精神病四种门诊医药费的报销补助办法,全区统一制发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截至目前,全区9个镇、126个行政村全部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全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业人口为18.07万人,参合率为96.62%,今年截止到三月底已为820人进行医疗费报销,报销补助达185.05万元。
在推行新型农村医疗合作制度基础上,为进一步减轻困难农民负担,天津市还制定了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对已领取《五保供养证书》的农村五保户和享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家庭成员,对因患大病、重病经当地合作医疗补助后,个人负担医疗费用超过当地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0%并影响家庭基本生活的,可再申请对超过部分给予医疗救助,全年医疗救助额度累计不超过5000元。(记者 何会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