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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下月起开始启用新版联网交通违法处理系统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0日   来源:新华网山东频道

    大众日报讯 记者5月9日从山东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获悉,山东省将从下月开始启用新版交通违法处理系统。此举不仅方便了广大驾驶人员,而且可有效杜绝“人情罚单”。

    据山东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介绍,启用全省统一的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后,省内任何一辆车只要在一个地方违法,其他地方的交警部门都能知道,并可进行处理。比如说,济南的车在烟台闯了红灯,以往交警部门对其不能有效控制。这个系统启用后,济南的车在烟台闯红灯后,网络上会显示该车的相关违法信息。该车来到济南之后,当地交警部门依然可以对其进行处罚。如果驾驶员不接受处理,该车档案将被锁定,在违法处理之前将不能办理车辆年审等相关业务。该系统设置非常全面,一方面可有效控制驾驶员违法,另一方面又能为其提供方便。如果济南的驾驶员在烟台违法,因时间紧迫等原因来不及缴纳罚款,驾驶员可以回到济南缴纳罚款,而且缴款银行不再受限。

    据介绍,新系统实施后,变化最大的是罚单,将有效杜绝“人情”因素。目前,交警部门给违法驾驶员开具的是公安部交通违法简易处理程序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一式三联,第一联交警部门用来存档,第二联转交银行,第三联由受处罚者自己留用。而系统将启用新的票据,一方面票据的内容、格式有了明显变化,另一方面增加了票据防伪功能和数据校验功能,进一步提高了数据的准确性。山东省交警总队有关负责人解释说,此次启用的全省统一交通违法处理系统,直接与财政厅的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对接。交警部门的每张罚款单据,都由财政部门监管,这将严格控制“人情罚单”。以往常常有找人说情的,在该系统启用之后,找人说情者都将被拒之门外。

    据悉,目前新系统正在烟台进行试点,威海和临沂等作为首批推广使用的城市将在6月份启用,然后全省其他市全部联网。(记者 张环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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