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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等启动实施"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行动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1日   来源:林业局网站

    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5月11日在北京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启动“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行动。“创建行动”是四部门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主要包括:实施三项建设,采取四项措施,每两年评选表彰一百个“绿色小康县”、一千个“绿色小康村”、一万个“绿色小康户”,每年组织一次专题新闻宣传,在全国宣传推广一批“绿化促致富、绿化促文明、绿化促美化”的重大典型村镇。

    日前,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发出通知,决定从今年起在全国开展“创绿色家园 建富裕新村”行动,发展生态经济,树立生态道德,创建生态文明,以绿化促美化,绿化促文明,绿化促致富,推进广大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

    “创建行动”的三项建设内容是:大力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科学造林营林,保证农业的高产稳产,实施“林业富民计划”,大力发展林业产业,推动兴林富民;大力弘扬森林文化,倡导生态文明,通过推行乡规民约,树立自觉保护和改善生态的风尚,加快村庄绿化,推进村容村貌的改观;妥善解决林地、林权等涉及亿万农民根本利益的问题,推进农村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促进农村民主管理进程。四项措施:一是创建新面貌。每年改善100个县生态状况、选择100个县开展农田防护林更新改造试点、建立50个新林区示范点,建设森林经营示范县,搞好森林灾害防治和生态公益林抚育管理。以村、路、宅、河渠“四旁”绿化为重点,以村为单元,整村推进绿化美化,改善村容村貌,实现“村在林中、路在绿中、房在园中、人在景中”。二是开辟新渠道。加快经济林、速生丰产林、森林食品、森林药材、森林旅游、竹藤花卉、野生动植物开发利用等林业产业建设,拓展农村就业、农民增收新渠道。建设一批名特优新经济林示范村、竹林培育示范基地、花卉产业示范区。在集体林区新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开展“农家乐”和“观光林业”等森林旅游。扶持发展100个林业经济合作组织和一批林业龙头企业。三是推进新体制。搞好森林分类经营和林权制度改革,建立林地、森林、林木的科学流转机制和现代林业产权制度。完成退耕农户的林权证发放工作。每年使200万林农通过参与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管护直接受益。扩大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林木花卉种苗信息服务和“林业送科技下乡”活动,培育一批林业科技示范点和示范户。四是倡导新风尚。通过广泛宣传教育,倡导生态文明,建设森林文化。引导移风易俗,崇尚绿色,树立乡村文明,并积极营造各种纪念林。

    从2007年起,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每两年评选表彰一百个“绿色小康县”、一千个“绿色小康村”、一万个“绿色小康户”,授予称号,并予以宣传推广。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每年组织专题新闻宣传活动,推广先进经验,正确引导方向;各地文明办做好组织、协调和指导工作,认真督促检查;各级绿化、林业部门搞好农村林业建设规划,在政策、技术上予以指导、服务。

    全国绿化委员会副主任、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中宣部副部长高俊良出席会议并作了讲话。贾治邦强调,要充分认识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使命,大力发掘林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巨大潜力,正确处理好兴林与富民、改革与发展、生态与产业、资源保护与利用、速度与效益等几个重要关系,把“创建行动”与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建设紧密结合起来,与各项林业重点工程建设紧密结合起来,统筹安排,协调推进。认真落实国家林业局确定的为新农村建设要办的16件实事,以办实事推动“创建行动”取得实效。高俊良指出,“创建行动”要着力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着力提升农民文明素质,着力促进村容镇貌改观,着力发挥示范引导作用。各级宣传部门要积极投身“创建行动”并精心组织新闻宣传,坚持集中性宣传和经常性宣传相结合,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把“创建行动”宣传报道作为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单位的经常性工作,扎实持久地开展下去。要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把“创建行动”打造成林业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知名品牌,为新农村建设做出实实在在的贡献。

    浙江省林业厅作了兴林富民的典型发言。各省(区、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林业厅(局)、绿委办领导班子成员在各地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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