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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变频空调强制性地方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2日   来源:文汇报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5月11日发布上海市强制性地方标准《变速(变频)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新标准自今年6月1日起实施。今后能源效率低于5级、能效比小于3.30的变频空调将不得生产和销售。消费者将可以使用到更加节能的产品,而夏季高峰用电压力也将得到一定的缓解。

  该标准规定了变速(变频)房间空气调节器的能源效率限定值、能源效率等级、节能评价值、试验方法和检验规则等要求。标准依据空调器季节能效比的大小确定,分成五个等级,1级表示能源效率相对最高级,5级则是最低级,低于此值者不得生产、销售。(记者陈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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