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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已停止销售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公司药品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5日   来源:江西日报

    5月14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紧急通知“封杀”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所有药品后,江西省各级药监部门积极行动,开展市场检查。全省药店、医院也已停止销售和使用该制药企业生产的所有药品,药监部门还要求生产企业及医院制剂室停用“丙二醇”作为药用辅料。

    几天来,江西省各级药监部门展开了拉网式的检查,发现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已全部封存;所有药品经营、医疗单位已停止销售使用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所有药品;对生产企业及医院制剂室使用的药用辅料“丙二醇”开展了检查,发现的都一律就地暂控。省药监局市场处负责人提醒广大患者:在使用药品时一定要特别注意看清药品的生产厂家,若有“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产品就要禁用,并且应向当地药监部门举报;如果在以前使用过“齐哈二药”药品出现不适反应的,也可向药监部门报告。

    据南昌市药监局有关人员介绍,目前在南昌查到的少量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亮菌甲素注射液”,都已严格封存,而且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的所有药品都被控制;药用辅料“丙二醇”也在暂控中。5月14日记者还了解到,省城几家主要大型医院在接到通知或通过媒体了解到有关情况后,迅速反应、封存假药,以杜绝该公司假药通过医院渠道危害患者健康。

    到记者发稿时,全省各级药监部门仍在紧张地检查之中。据悉,江西省药监局15上午将举行有关新闻发布会。(记者 柳易江、杨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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