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国防科工委紧紧围绕武器装备研制生产等重点工作,针对军工在建项目数量多、投资大、任务急等特点,以加大对军工项目投资、工期、质量和安全的控制力度,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资管理的效率、效益和效果为主要目标,积极开展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将其作为建立监督机制的重要内容,作为履行政府职能的重要方面,精心组织、积极探索、扎实推进,收到了实效。
一、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取得的成效
(一)保证了重点军工项目的顺利实施。国防科工委在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中,一方面重视发现问题,另一方面更重视问题的解决。对重点军工项目面临的主要问题,均采取现场办公的形式,及时协调解决。如检查中发现军工集团公司滞留项目资金,我委督促军工集团公司限期下拨资金,严格了资金管理;又如,检查中发现有的军工项目存在资金缺口,我委及时按程序追加建设项目资金,帮助企业解决困难。这种主动工作的做法,促进了项目管理,也受到了项目单位的好评。
(二)初步形成了军工项目审批、管理、监督并重的工作局面。通过开展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使以前较普遍存在的重前期、轻过程,重审批、轻管理等状况逐步得到改变,军工项目闭环管理的模式逐渐形成。国家发改委2006年度对中航第一集团等5个军工集团公司的部分国债项目进行了稽查,稽查报告认为国防科工委“行业监管到位”,“初步形成了审批、管理、监督并重的局面,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对项目顺利实施起到了推动作用”。
(三)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引起了各方面领导的普遍重视。通过组织推动,这项工作引起了地方国防科工委(办)、军工集团公司、企事业单位领导的高度重视。军工集团公司所属计划(规划)、财务、审计、监察、科技等有关部门都积极主动参与,发挥了协同监督的作用,从而促进了军工项目的管理。同时,大大提高了项目单位对加强项目管理的认识,从而加大了项目实施力度,加快了项目建设进度,确保了项目建设目标的实现。
(四)维护了国家政策法规的严肃性,保证了国家资金的使用安全和使用效果。这项工作对项目实施中有关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起到预防作用。国防科工委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中纪委驻国防科工委纪检组郭炎炎纪检组长强调指出:各军工企事业单位要高度重视监督检查工作,形成自觉接受监督检查的氛围,在项目实施中注重自查自纠,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整改要突出重点、掌握方法,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要本着向战友生命负责、向未来战争胜利负责的精神,确保国拨资金产生应有的效益、效率、效果。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起到了震慑、预防作用。
(五)促进了军工项目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建设。针对军工项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国防科工委不断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国防科工委在组织拟定《军工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管理办法》时着重拟定了罚则,按违规类型明确了处罚尺度和责任追问制度,加大了对违规问题的处罚力度。
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军工项目管理较以前都有了明显加强。多数被检查单位能够按照国家的有关制度要求,联系单位实际建章立制,对项目的组织管理、计划管理、技术管理、施工管理和工程监理、招投标管理、合同管理、质量控制、财务管理、资料归档管理、厂内验收管理等作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保证了有关项目的顺利实施。同时,通过开展军工项目检查工作,国防科工委和军工集团公司的管理工作也得到了规范和加强。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部分项目进度拖期、招投标不规范、建设单位擅自调整概算内容、资金拨付不及时等问题,国防科工委将在今年开展军工项目整改年活动,有针对性地加强检查并予以解决。
二、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建立健全机构,不断完善规章制度。在机构建设方面,国防科工委2000年成立了审计室;2002年,根据工作需要,又成立了国防科技工业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计划、财务的委领导任组长,中纪委驻委纪检组组长任副组长,各有关司(局)的一把手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工作由财务司负责牵头组织。2005年,为了进一步加强军工项目监管和保密工作,国防科工委成立了军工项目审核中心,委托其开展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和竣工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在制度建设方面,国防科工委单独或联合财政部、总装备部等部门制定了一系列规章制度,规范项目和资金管理。先后制定下发了《关于各军工集团公司不得对国防军工专项资金提取管理费的通知》、《国防科技工业军品科研生产能力调整经费管理办法》、《加强和改进军工投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一系列文件,强调项目监管和资金使用等工作的重要性,现已初步形成一整套较为完备的规章制度体系。
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和规章制度的不断完善,形成监督检查工作合力,为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按计划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合理制定计划、科学安排项目是搞好监督检查工作的前提。据统计,2000年—2005年期间,国防科工委共组织完成了200多个军工项目的监督检查工作,组织军工集团公司对在建军工项目进行自查自纠。
在安排年度监督检查工作时,力求做到突出重点、点面结合。从项目选择来看,重点工程项目列为每年监督检查的重点;从投资内容来看,涉及固定资产投资、军品科研生产能力调整、科研和其他专项经费;从行业分布来看,覆盖核、航空、航天、船舶、兵器、军工电子,委属学校,民口配套等单位;从检查内容来看,2006年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把“不遵守国家招投标方面有关法规,截留、挪用、乱开支项目建设资金,擅自调整项目建设内容”等三个方面作为检查重点。
(三)领导带队,现场办公,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几年来,国防科工委领导带队检查了24个重点军工项目,司局领导带队检查了72个重点军工项目,占已检查项目的47%。在监督检查期间,国防科工委领导带领机关财务司、综合计划司、系统工程司等相关司局,与地方国防科工委(办)、军工集团公司以及项目单位一起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对项目资金拨付不及时和配套资金不到位等问题,委领导亲自出面协调,限期解决。
(四)纪检监察介入,预防为主
中纪委驻国防科工委纪检组组长任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相关同志担任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纪检监察部门结合效能监察参与相关工作,与国防科工委有关司局建立联动机制,起到了预防和震慑作用。
(五)规范工作程序,建立问题处理和跟踪机制
为了搞好监督检查工作,国防科工委对工作程序作出了严格规定,在工作中做到“保密、质量、廉政”三者并重。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军工集团公司下发处理意见,并抄送中央组织部、财政部、监察部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每年年底,对监督检查工作进行总结,将有关问题分类汇总,在行业内进行通报。对项目单位的整改情况定期组织跟踪检查。
三、对加强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几点思考
(一)开展军工项目管理年活动。国防科工委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按照科学发展观的总体要求,努力做好国防科技工业的投资监管工作,提高军工项目监督检查的有效性。虞列贵副主任在国防科工委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提出开展军工项目管理年活动,确定军工项目管理工作“2006年为整改年,2007年为规范年,2008年为模范年”,国防科工委今后一段时期的监督检查工作应围绕军工项目管理年活动展开,加大检查力度,提高军工投资的效率、效益和效果。
(二)建立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长效机制。为此,国防科工委在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军工集团公司成立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监管机构,明确军工项目监督检查任务,并围绕重点检查内容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自查自纠工作要与整治商业贿赂相结合,重点整治工程建设和物资设备采购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通过建立健全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军工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合力,建立长效机制。
(三)加大违规问题处理力度。对军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违规问题,除了责令整改和通报批评外,还要加大处罚力度,如:国防科工委可调高项目单位其他项目的自筹比例,暂停受理、审批项目单位其他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暂停所有续建项目后续年度投资计划安排;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项目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特别严重,要移送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处罚处分,构成犯罪的,须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不断加强有关制度和法规建设,规范监督检查工作。由于军工项目比较敏感,具有保密特性,国防科工委将根据军工项目的特点研究制定《国防科技工业军工项目招投标管理办法》,规范军工项目招投标管理工作;另外,根据《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将修订国防科技工业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