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不再是“模糊概念”了:江苏省财政厅、省卫生厅最新出台的加强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指南”,首次对农村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作出了“界定”,农村食品卫生、饮用水卫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重大传染病防治、免疫预防接种、健康教育等三大类8个项目,均有了量化指标。
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主要面向农村居民、农村流动人口及农村重点人群,服务项目包括:
——健康教育。村村设置健康宣传栏,定期更新内容,户户获得健康教育资料;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与疾病预防、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指导学校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育龄妇女和学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咨询等。健教资料户覆盖率要达到80%,学校健教开课率达到100%,居民及学生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5%。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做好院前急救和院内急诊抢救;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技术培训;承担或协助做好传染病病人的消毒隔离、治疗和其它防控工作;协助开展疾病监测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等。院前及院内急救及时率要达到100%,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置及时率100%。
——重大传染病防治。主要包括结核病、血吸虫病、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的防治;肠道传染病、呼吸道传染病、寄生虫病等各类传染病防治。传染病防控与管理及时率达到100%;现代结核病控制策略覆盖率达到100%,结核病防治项目规范管理合格率达90%,结核病人督导治疗管理率达80%;血吸虫病防治、监测任务完成率达95%;成人艾滋病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70%;开设腹泻病门诊,完成腹泻病人检索任务。
——妇女卫生保健。实行孕产妇系统保健管理,建卡率90%以上;向孕产妇提供5次产前检查、3次产后上门访视和1次产后常规检查;向已婚育龄妇女每年提供1次常见妇女病检查等。孕产妇各项保健管理率达到95%,产前检查率和产后访视率达95%,妇女病年检查率达到30%。
——儿童卫生保健。向0-7岁儿童免费提供省规定的一类疫苗接种服务;开展儿童系统保健管理服务,0-3岁儿童在首次体检时建立系统管理档案,定期接受8次健康体检等。预防接种建卡发证率、接种率、儿童入学入托接种证查验率均达到95%。
——慢性病与老年人动态健康管理。包括对高血压、肿瘤、糖尿病等慢性病人和精神病人提供咨询服务和治疗指导;对60岁以上老人和特困残疾人、低保家庭、五保户等困难群体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服务,定期随访等。60岁以上老人及慢性病人建档率达到80%,每年随访次数大于4次;精神病人综合管理覆盖率达80%;居民重点慢性病防治知识知晓率达80%,慢性病人系统管理率达到50%以上。
——农村食品和饮用水卫生的监督监测等。食品卫生监测率要达到80%,公共场所卫生监测率达到80%,饮用水卫生监测率达到95%,从业人员体检率达到95%等。
——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收集和报告传染病疫情,及时掌握食物中毒、职业危害及饮用水污染、出生死亡、出生缺陷和外来人员信息等。
为了确保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落到实处,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经济困难地区按人均4元、3元、2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全省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农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2006年按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不低于6元的标准设立。专项资金以购买服务的方式,主要用于乡(镇)、村卫生机构从事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补助,其中用于村级补助经费不低于30%。专项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平调、挤占和挪用。对虚报情况骗取省财政补助、擅自变更项目内容、挪用专项资金、地方应安排资金不能按时到位、不按期报送有关材料等问题,省财政厅和省卫生厅将根据有关规定实行通报、停止拨款或暂停安排新的补助项目、收回专项资金等惩戒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