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切实提高思想意识,全面落实减轻农民负担政策,严明减负纪律,建立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长效机制,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
农业税取消后,加重农民负担的潜在隐患和动因还未根本消除,农民负担反弹的压力仍然 很大。安徽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减负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责任感和自觉性;要正确处理好发展与减负的关系,坚决杜绝通过加重农民负担谋发展、谋政绩现象。
同时,要认真贯彻关于减轻农民负担和农村税费改革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严格执行涉农收费“公示制”、农村中小学“一费制”、村级订阅报刊“限额制”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严禁截留、克扣农民各项补助款,严禁平调、挪用各级转移支付资金,严禁超标准、超范围向农民收取各项费用,严禁平调、挪用“一事一议”资金,严禁乡村举债办事,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清欠,严禁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
要充分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通过规划引导、政策扶持、典型示范等方式,动员和组织农民开展“一事一议”。不得把“一事一议”变相固定为收费项目,不得超范围对农民筹资筹劳,不得强行以资代劳;筹集的资金和劳务的使用过程及结果要张榜公布。
通知要求各地在近期集中一段时间,对本地区落实减负和农村税费改革政策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因加重农民负担引发群体性上访或恶性案(事)件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此外,要积极探索建立涉农收费源头控制机制、监督检查处置机制、信访举报和查处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和考核办法,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防范机制。(记者方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