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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修订“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标准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19日   来源:商务部

   近日,商务部发布公告,修订“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日用消费品农家店建设标准。与原标准相比,新修订的标准有四个方面的特点:一是坚持不降低农家店质量要求,保障农家店商品质量;二是适当降低部分地区农家店营业面积,增加各地因地制宜建设农家店的灵活性;三是农家店供货方式引入了统一采购,更加符合农村商品配送的实际;四是向国家级贫困县倾斜。国家级贫困县农家店建设标准按照西部地区标准执行。

  此次日用消费品农家店标准的修订,是在2005年“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实践的基础上作出的,标准的修订充分尊重了地方的意见,新标准体现了实事求是的原则,体现了东中西部经济发展的差异,体现了向中西部地区及国家级贫困县的政策倾斜。此次修订“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日用消费品农家店标准,对在2006年继续实施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必将产生重要而有益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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