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统一部署,内蒙古自治区经委、煤炭工业局会同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组成四个联合验收组,于4月17日至30日,分别赴11个产煤盟市,对盟市申请验收的547处矿井进行了内蒙古自治区级验收。
此次列入内蒙古自治区验收范围的关闭煤矿661处,实际验收547处。经四个联合验收组检查验收,关闭煤矿合格266处,基本合格262处,基本合格率为97%;不合格19处,不合格率为3%。这次验收关闭的547处矿井,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局全部拍照并建立了文字和图像档案。
经内蒙古各盟市和内蒙古自治区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内蒙古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小煤矿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包头市、通辽市、呼和浩特市、巴彦淖尔市工作力度大、进度快,提前完成了煤矿关闭任务,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给予了通报表扬;内蒙古自治区要求煤矿关闭工作没有完全到位的盟市,要进一步采取措施,确保关严、关实,按期完成自治区政府下达的关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