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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将实施《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20日   来源:河南日报

    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专业人士,才能担任评标专家;在河南省境内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如不按规定从评标专家库中确定评标委员会成员,评标结果无效。

    这是即将于2006年6月1日起实施《河南省评标专家和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中的部分内容。该《办法》已由省长李成玉签署,它的实施将有力地规范河南省工程招投标工作。

    在专家库的建立、管理和运作上,《办法》做出规定:专家库应由省政府有关部门和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设立;总人数不少于500人;有满足评标需要的各专业专家且不少于50人;有异地抽取、随机抽取评标专家的设备和条件。

    《办法》还进一步明确了从事工程招投标评估的专家所应具有的资格:评标专家必须是从事相关专业领域工作满8年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的专业人士。《办法》还规定了评标时必须回避的几种情况:评标专家是投标人的近亲属;与投标人有可能影响公正评审经济利益关系。此外,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也不得担任评标专家。

    在评标工作结束后发现评标专家存在徇私舞弊、不按规定评标、违反回避规定等行为,但未影响评标结果的,评标有效;否则将重新组织评标。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可处以3000元至50000元罚款,并取消评标专家资格。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记者孔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