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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完成2006年部门预算新旧科目数据转换工作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24日   来源:林业局网站

    根据《财政部关于2006年部门预算按照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进行数据转换工作的通知》(财预[2006]47号)要求,国家林业局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方案》、《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预算编制和审核的基本程序,对财政部批复国家林业局的2006年部门预算完成了新旧科目数据转换和上报工作。

    根据财政部在2006年中央部门预算数据转换中“平衡口径不变”、“管理模式不变”、“数据和编制方法不变”的转换基本原则,国家林业局以财政部批复的2006年国家林业局预算数据为基础,从基层单位开始编制,逐级汇总,最终形成按新科目体系编制的部门预算。

    转换前国家林业局预算数据涉及《2006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一般预算支出科目10大类,包括:01类基本建设支出、05类科技三项费用、08类林业支出、13类教育支出、14类科学支出、16类其他部门的事业费、18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1类行政管理费、22类外交外事支出和61类其他支出。

    转换后国家林业局2006年预算数据涉及《2007年政府预算收支科目》中支出功能分类科目6大类,包括:202类外交、205类教育、206类科学技术、208类社会保障和就业、213类农林水事务和229类其他支出。

林业局完成2006年部门预算的批复工作

    根据《财政部关于批复国家林业局2006年部门预算的通知》(财预[2006]170号)精神,4月26日,国家林业局完成对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各有关司局,各直属单位及有关院校的2006年部门预算批复工作,目前,预算批复文件已发送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预算管理,预算批复重申了对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的管理要求,并对林业支出项目批复了具体支出内容及要求。预算批复要求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林业厅(局),内蒙古、吉林、龙江、大兴安岭森工(林业)集团公司接到批复通知后,应于15日之内将所属单位预算批复完毕。并在批复完毕后的5个工作日内将所属单位预算批复结果一式两份以正式文件上报国家林业局备案。不报送预算批复文件的单位国家林业局将不予拨付资金。

    国家林业局对2006年部门预算的及时批复,为各部门、各单位及时布置和开展2006年各项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