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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确定2006年治理公路三乱专项治理工作重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24日   来源:新华网河北频道

    据河北省政府纠风办透露,2006年全省继续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列入纠风专项治理工作重点,大力推进专项治理,研究和探讨从交通管理体制和财政保障体制等方面源头治理的办法。

    一、 大力推进专项治理,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进一步规范治超工作。巩固治超检测站的清理整顿成果,严格治超检测站设置审批程序,重点治理违规设站问题,防止以治超为名乱设站卡行为,确保全省治超检测站的运行质量。同时,制定完善治超工作纪律规定,确保国家的治超政策落到实处,努力堵塞漏洞。严肃查处治超过程中以罚代纠或只罚不纠、执法人员与"车托"相勾结等行为,从根本上减少治超工作中公路三乱现象发生,防止治超偏离方向。

    (二)清理整顿公路收费项目和收费站。1、严格执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由物价部门会同财政、审计、交通部门进一步核定路桥收费年限,将政府还贷收费项目、贷款数量、建设规模、投资金额、收费总额摸清;严格控制支出,通行费收入扣除符合规定的管理、养护费用要全部用于偿还贷款,凡是还贷资金等于或多于贷款的收费项目,要立即撤站。严禁将非收费道路捆绑到收费道路进行变相收费;严格规范公路收费权转让行为,对现已转让收费权的收费项目,要认真进行清理整顿,收费期满的,要停止收费。2、高速公路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要求,在2005年部分路段实行联网收费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联网收费范围,逐步取消省内主线收费站。3、城市道路收费站也要参照《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进一步加强管理和规范。

    (三)严格规范、合理归并检查站。研究制定公路临时性动植物防疫监督检查站的设置和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严格审批程序和监督管理,所有站卡在报批前必须报同级纠风部门把关;除车辆通行费收费站和法律法规及国务院明文规定需设置的站卡外,严禁在高速公路上设置其它站卡。

    (四)开展涉路涉车执法部门审计试点工作。通过审计搞清资金收支及使用情况,保证涉路涉车执法部门正常经费开支,防止收支挂钩。在此基础上,围绕全省交通管理经费保障体制进行研究,探索源头治理公路三乱的渠道。

    (五)进一步加强"绿色通道"建设。为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发展,省内国道、省道均执行"绿色通道"政策。

    (六)认真清理涉路涉车执法权限。未经国务院批准或法律、法规授权,除交警、路政部门可以上路巡逻检查,刑警须经设区市公安局长批准在公路上设卡追查疑犯,林政部门在检查站内查车,运管、稽征部门依法依规在特许地点和时间上路查车执法外,其它任何单位和部门均不得以任何理由上路查车。严禁交通、公安内部无权上路部门以合署办公等名义上路执法收费罚款。清理整顿设置"禁止"、"限制"标志不规范问题以及城市道路越权执法问题。

    另外,要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收费罚款项目和标准。围绕群众反映较多的"运管、稽征部门收费罚款执行过程中自由裁量权过大问题"、"车辆管理过程中的乱收费问题",以及"执法部门联系的停车场高收费和以存代罚、以存代收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意见。

    二、强化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典型案件

    (一)进一步强化明查暗访,使明查暗访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加大办案和审计力度,严肃查处典型案件,力争在查办案件的数量和质量上再上一个台阶。

    (二)强化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各级各部门应经常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宣传各项治理公路三乱政策法规,对严重的公路三乱问题要在新闻媒体进行公开曝光,保持治理公路三乱的高压态势。

    (三)实行涉路执法人员不规范行为记分考核办法,对被扣分达到一定分值的执法人员予以辞退。

    (四)完善快速反应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健全及时发现和有效解决公路三乱问题的快速反应机制,开通全省治理公路三乱专线电话,基本建成全省治理公路三乱监督网络。

    三、加强制度建设,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一)为防止执法人员随意收费罚款,体现教育、纠正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有关部门要在上半年制定详细的执法规范。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需报经省政府纠风办和省财政厅、物价局审核后执行。届时不能制定出规范、拿不出政策依据的,暂停收费、罚款。同时努力建立较系统的治理公路三乱规章体系。

    (二)积极推进路面联合执法。省交通厅于年内选择一个设区市进行内部联合执法试点;探索交通管理体制改革,努力在解决重复、交叉执法和执法不协调方面探索新途径。

    四、进一步加强对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领导

    (一)建立健全各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配备专门人员和办公设备。各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要于2006年5月底前组成督察组,专门从事督察工作。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同级治理公路三乱工作办公室办公经费列入预算,以保证暗访业务和日常办公正常开展。

    (二)严格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全面负责本系统治理公路三乱和整顿道路站点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牵头清理乱罚款项目,解决收支挂钩问题;物价部门负责清理整治有关涉路涉车罚款收费工作;审计部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审计工作;企业减负办负责清理向机动车辆乱收费项目和整顿道路站点综合工作;纠风部门负责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上下级之间要签订治理公路三乱责任状。各主管部门要建立专门机构,制定具体方案,切实负起责任,看好自家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凡是出现严重公路三乱问题的,"两厅一办"要听取该地治理情况的汇报,对政府主管领导进行诫勉谈话,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力、问题未得到有效解决的,要予以"摘牌"。凡是被取消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资格或发生严重三乱问题的地方不仅要查处直接责任人,而且要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三)完善评价机制,进一步调动各级各部门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积极性。要继续实行反弹摘牌制度,按照国务院纠风办要求尽快制定反弹摘牌实施办法,今后凡是被查实严重公路三乱问题的地方,取消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资格;要研究制定治理公路三乱工作考核办法,加强经常性工作考评;实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与民主评议结果挂钩制度,对于因发生严重公路三乱而被取消所属地所有公路基本无三乱资格的部门,列入当年民主评议不达标,其上级部门民主评议结果降低一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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