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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出台办法取消村提留金使农民固定负担降为零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25日   来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网站

  今年浙江省农民将实现固定负担为“零”。经浙江省政府同意,浙江省农业厅日前出台《浙江省村内“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实施办法》,规定从今年起全面取消固定向农民收取的村提留金,村级兴办集体生产公益事业需要村民出资出劳的,实行“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浙江省已先后取消乡统筹费、劳动积累工和义务工等涉农收费项目并全面停征农业税,村提留金成为浙江省在制度层面上唯一固定向农民收取的款项。

  据浙江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浙江省的村提留金,主要是指土地承包费,也就是农村税费改革后的农业税附加部分,过去一直是浙江省部分经济欠发达村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的主要来源。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各地没有统一的收取模式,有的多收,有的少收,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的农民,则几年前就不缴村提留金了。全省经济社会的进一步发展特别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公共财政对农村支持力度加大,使得村提留金的取消有了现实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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