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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卫生局开出六大“药方”减轻患者药费负担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30日   来源:新华网天津频道

    天津日报讯 让患者少花钱看好病,药费支出必须降下来。今年天津市卫生部门把解决看病贵的重点锁定减轻患者药费负担,出台多项措施严控药费支出。这是记者29日从天津市卫生局获悉的。

    药方1 网上监控随时叫停高价药

    建立天津市药品采购网,在实行政府招标采购确定中标品种后,二级以上医院的具体采购行为都要在这一平台上实施,相关部门实时监控,一旦发现医院在具体采购药品时只选高价品种或违反规定超量选择高价药,随时予以制止。

    药方2 经济性评估遏制“大处方”

    定期对临床处方进行用药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的综合分析评价,重点对高费用处方、高价药处方、高销量增幅药处方进行合理性经济性分析评价,发现违规严肃处理,遏制和纠正临床“大处方”、滥用贵重药品等现象。

    药方3 严惩提供药品回扣依据

    禁止医院内任何人员进行相关处方统计,为某种药品的回扣分配提供依据,以掐断开高价药吃回扣拿提成的“源头”。对违规者予以严厉惩处。

    药方4 新药进医院集体论证

    严格区分新药和新审批药。医院对于新药的采购必须经药事委员会集体论证,不能某个人说了算。不得购进无成分创新,而只是剂型、规格改变的“新药”,不允许因使用这些变相涨价的药品而给患者增加费用负担。

    药方5 拆装调剂避免多开药

    医生开具药品一定要严格遵守《处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药品剂量以“片、丸、粒”等法定单位书写,不得采用“盒”等整包装单位;药师调配药品必须严格按处方要求进行,需分拆包装调剂的,不得图方便整包装销售。

    药方6 用药情况分级公示

    对于二级以上医院,使用数量或使用金额前30位的西药和前10位的中成药,以及单品种使用金额月增长幅度在所有药品中居前十分之一的品种要在全院范围内予以公示;医院各科室使用数量或金额排在前十分之二范围内的药品品种和用药金额在前3至5位的医生要在本科室范围内予以公示。

    卫生主管部门对各医院药品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并将结果向社会公示。对持续位居用药量前列的医院进行用药合理性分析,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严肃处理。(记者刘冬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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