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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关于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通知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5月31日   来源: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

陕西省物价局、省新闻出版局关于
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陕价行发〔2006〕81号

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计划局,陕西新华发行集团,各有关出版社: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切实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新闻出版总署《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816号)有关规定,现就我省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重新核定中小学教材(以下简称教材)价格

    降低教材正文印张价格。890毫米×1240毫米、787毫米×1092毫米纸张规格正文印张价格见附件1、附件2。

    规范教材封面、插页和配套光盘价格管理。890毫米×1240毫米、787毫米×1092毫米纸张规格封面、插页价格见附件3、附件4、附件5和附件6。 与教材配套销售的光盘价格另行报批。

    教学地图册(正反八色、使用木桨含量70%以上的80克地图专用纸)890毫米×1240毫米、787毫米×1092毫米纸张规格的印张单价分别为1.37元和1.14元,封面、插页不再另行加价。

    850毫米×1168毫米、880毫米×1230毫米、1000毫米×1400毫米纸张规格正文印张、封面、插页及教学地图册价格,在上述同类787毫米×1092毫米纸张价格的基础上分别加价15%、20%和57%。

    其他非标准纸张规格的正文印张、封面、插页价格,参照上述价格标准,按照相近就低原则报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核定;跨省直供陕西的教材零售价格按上述规定核定。

    教材零售价格计算公式为:教材零售价格=(印张数×正文印张价格+插页数×插页价格+封面价格+上光或覆膜价格)×(1+13%)

    二、 严格执行国家教材出版有关技术标准

    教材出版单位要按照《中小学教科书幅面尺寸及版面通用标准(GB/T18358-2001)》(以下简称教材版式标准),合理设定教材版心、字号和行距,不得通过有意扩大页边距、字号和行距等方式,变相增加教材印张数量,提高教材价格。

    省新闻出版局负责教材版式等技术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教材要通过省新闻出版局的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复核后,方可申报核定价格。2007年开始,凡未通过技术标准执行情况复核的教材,原则上不予核定价格。

    三、 合理选用教材纸张

    教材出版单位要本着经济实用原则,合理选择教材用纸。按照原国家计委、财政部、新闻出版总署《关于中小学教材印张中准价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计价格〔2001〕1775号)有关精神,美术教材使用105克以上克重铜板纸的,执行105克铜板纸的印张价格。封面使用128克以上克重铜板纸或150克以上克重胶版纸的,执行128克铜板纸或150克胶版纸纸张价格。插页使用105克以上克重铜板纸或90克以上克重胶版纸的,执行105克铜板纸或90克胶版纸纸张价格。从2007年春季开始,单色版教材使用55克以上克重纸张的,执行55克纸张的印张价格;双色版教材使用70克以上克重纸张的,执行70克纸张的印张价格。

    四、 严格执行教材租型费政策

    美术、音乐、外语、艺术类教材的著作权使用费标准为教材销售码洋的4%,其他类教材为3%。正文单色版的型版制作费每印张为230元,双色版为500元,彩色版为1500元;封面八开图型版制作费每套600元。对经济欠发达的部分西部省(区)继续实行减免租型费的优惠政策。

    五、 切实加强中小学教材价格管理

    各教材出版单位要依据上述规定严格核定教材零售价格,报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审核。凡进行招标投标的教材,教材实际价格在竞标中形成,但中标价不得高于本通知规定的价格;出版单位应将通过招标投标形成的教材实际零售价格报送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附样书),并将教材实际零售价格印制在版权页和封底。不进行招标投标的教材,出版单位应将审核后的教材零售价格及本通知批准文号印制在版权页和封底,同时报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备案(附样书)。教材零售价格由省物价局向社会公布。

    六、本通知自2006年秋季学期起执行。省物价局、新闻出版局陕价行发〔2006〕32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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