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0日,河南省毕业生就业办出台的有关接收省外院校毕业生新政策表明,河南省将敞开怀抱欢迎省外院校毕业生,无须办理审批手续。在河南省落实接收单位的,视接收单位的隶属情况,分别办理。
河南省允许省外大中专学校河南籍毕业生跨省就业,此类毕业生则无须河南省出具出省就业证明。河南省教育厅规定,在接收省外院校毕业生时,将不接收毕业生本人或毕业生委托人提交的毕业生档案,毕业生档案应按照规定由组织负责转递。
此外,凡未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招收的大中专毕业生,河南省不予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接受省外院校毕业生手续办理时间:2006年7月1日至2008年6月30日。(记者 王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