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城镇化建设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2006年,重庆市农村信用社将充分用好个体工商户贷款、联保贷款、助学贷款、房屋贷款、授信贷款等信贷品种,从场镇商贸、农业经济组织、场镇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入手,大力支持农村城镇化建设,为实现以城带乡、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是大力支持场镇新兴商贸发展。对农村新兴商贸区的个体工商户,坚持“平等、自愿、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联保、互保等方式,按业主自有资金流动比例提供配套流动资金贷款,支持农村场镇商业发展。
二是大力支持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壮大。对新农村集镇建设中经营有效益,还款有保障的生产合作社、综合服务中心及连锁服务业,以联保方式提供贷款支持,促进农业经济组织发展壮大,为农业生产及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三是大力支持农村小城镇建设。对地处县、市、区城镇的有商业价值的楼宇和商铺,以其使用权和收费权作质押积极发放贷款予以支持,加快小城镇建设步伐;对农民在城镇购置的房屋,以自购或自建的商品房作抵押,发放抵押贷款支持农民移居场镇。
四是大力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市农村信用社将大力支持农村城镇和重点镇、中心村的道路、供水、供电、通讯、住房、广播电视、普及沼气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农村现代化、城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