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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上海两市海洋经济发展规划通过专家评估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日   来源:发展改革委网站

    2003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国发[2003]13号,以下简称《规划纲要》)。为落实和推进《纲要》的实施,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洋局印发了《关于编制省级海洋经济发展规划意见的通知》(发改地区[2003]2375号,以下简称《意见》),并成立了全国海洋规划办公室,组织、协调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编制省级海洋经济发展规划。

    上海、天津两市高度重视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草案)》的编制工作,在认真分析各自海洋经济现状、有利条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确定了今后5年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编制完成了规划(草案)。5月23日,全国海洋规划办公室在京召开了《上海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草案)》和《天津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草案)》评估会。

    天津是中国北方最大的沿海开放城市和直辖市,腹地广阔、地理、区位条件优越,海洋资源较为丰富,海洋经济发展具有较好的条件。天津提出要以科技创新为先导,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滨海新区开发开放为契机,充分发挥比较优势,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优化布局,合理开发利用海洋和海岸带资源,有效保护海洋环境,积极调整提升传统海洋产业,培育壮大新兴海洋产业,把天然的临海优势尽快转化为现实的海洋经济优势,使海洋经济成为该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力量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到2010年,把天津建成海洋科技开发和产业化基地、国家级石油化工基地、重要的海洋化工基地和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示范城市,努力成为全国海洋经济发展强市之一。

    上海提出,紧紧围绕增强国际竞争力这一主线,根据建设国际经济、金融、贸易、航运中心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需要,加强宏观调控,完善机制体制,以科技进步为发展动力,加快海洋产业和布局结构的优化和调整,推动海洋高科技产业和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促进海洋科技与海洋产业的联动,提高海洋事业发展水平,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实现海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断提高海洋经济对上海发展的贡献率。到2010年,基本确立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地位,把上海初步建成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的船舶研发制造基地和我国海洋工程技术资金积累研发制造基地,使海洋产业成为上海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

    评估会由评估委员会主任、国家海洋局原局长张登义主持。来自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开发与地区经济研究所、国土资源部地质科学研究院、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华东师范大学、国家海洋信息中心、国家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等单位的院士和专家,认真听取了两市的《规划》编制报告和评估技术报告,听取了与两市相邻的浙江、江苏和河北代表的意见,对《规划》进行了认真审议和评估。

    专家认为,《规划》在分析上海、天津两市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成就、面临形势的基础上,制定了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提出的发展经济的总体构想、区域布局和发展重点等基本符合两市海洋经济发展趋势。同时,专家建议上海进一步发挥沿江临海的区位优势,充分利用上海长三角地区的广阔腹地,加强海洋区域经济的协调与合作,进一步完善《规划》的有关内容,补充海洋自然条件的综合评价、海洋产业布局、海岛开发利用、海水利用、防灾减灾以及重大海洋建设项目的相关内容;建议天津更加突出海洋经济发展在滨海新区建设总体发展规划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合理划分海洋产业,完善海洋经济区域布局,突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海洋防灾减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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