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湖北省政府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营造良好、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湖北省2006年普通高考安全、平稳、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把考试安全作为高考组织工作的首要任务,确保试卷印制、分发、运送、保管和回收等工作环节万无一失。切实加强考试环境的综合整治,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要采取有效措施,严格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种违纪舞弊行为,重点打击利用手机等现代通讯工具作弊和有组织、有考试工作人员参与的团伙作弊。
通知要求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县政府切实履行各自职责,快速有效地处理高考期间突发事件,确保高考顺利进行。各市、州、县要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层层建立高考组织管理工作责任制,将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从省到市(州)、县,到考点和监考人员,都要层层签订工作责任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地高考组织管理和考风考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凡因失职渎职或管理不力、监考不严而导致发生严重违纪作弊事件的,不仅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查处,而且还要按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主管领导和具体负责人的责任。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高考组织工作全过程的监督检查,高度重视群众的来信、来访和处理工作,真正做到举报一起,查处一起。对于“考场腐败”案件及有关责任人要一查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