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自今年3月辽宁省启动这项工作以来,截至目前,全省各级执法执纪部门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19件,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也在建立之中。
5月30日,记者从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了解到,专项工作开展以来,辽宁省委、省政府成立了全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把自查自纠、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建立长效机制进行了同步部署。目前,省直10个部门已经开始了调查摸底和查找突出问题。省直各重点治理领域的牵头部门在媒体上公布了举报电话和投诉网站,畅通发现商业贿赂问题线索的渠道。
在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各市和省直各部门加大了案件的查处力度。据不完全统计,全省各级执法执纪部门共立案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19件。其中,检察机关共查办商业贿赂犯罪案件67件;工商系统立案查办案件20件;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查处涉及医疗器械方面的案件25件;辽宁省卫生厅针对医务人员收取“红包”的现象,设立了自查账号,对上缴的款项集中管理,并对医药购销领域案件线索进行排查梳理,确定两件重点查办的案件;辽宁省国土资源厅会同辽宁省监察厅对涉及国家公务员的3起商业贿赂案件正式立案;辽宁省国资委对群众举报的涉及国有企业负责人在产权出让过程中收受贿赂的两起案件,正在组织力量进行查处。
为了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全省各地、各部门普遍加强了治理商业贿赂长效机制建设。辽宁省国土资源厅出台了《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办法》,制定了河滩地开发、矿产资源开发收益分类管理等规范性文件,从政策制度层面对多发、易发商业贿赂的环节和岗位进行制约和规范。辽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审批制度改革,通过采取审批权限下放、省市联审、审批制证分离等措施,加强对重点部位、重要环节的监督制约。上半年,各市级政府采购机构实现了与财政部门完全分离。辽宁省检察系统已经建立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目前共录入符合要求的行贿犯罪案件33件,接受外界公开查询。全省共有8个市推广了首席代理制和全程办事代理制。 (记者 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