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河北省环保局公布2005年度全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并按照分数由高到低对11个设区城市进行排名。
近几年,河北省不断加强城市环境管理,大力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了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按照国家确定的环境质量、污染控制、环境建设、环境管理4项内容共18项考核结果,每年对11个设区市环境综合整治情况进行考评,并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
11城市2005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结果排名(总分由高到低):廊坊、秦皇岛、石家庄、保定、衡水、唐山、邯郸、沧州、邢台、承德、张家口。
11城市2005年度环境空气综合污染指数排名(由好向次):秦皇岛、廊坊、沧州衡水并列、保定、邯郸、石家庄、唐山、张家口、承德、邢台。
2005年度城市环境基础建设综合指标排名(分值由高到低):邯郸、秦皇岛、廊坊、保定、唐山、石家庄、邢台、衡水、沧州、承德、张家口。其中城市污水处理率超过60%的城市有:秦皇岛、衡水、廊坊、邯郸、沧州、保定。
据悉,“十一五”期间河北省拟将“城考”范围扩大到22个县级市城市。目前,国家已经下达“十一五”期间的“城考”指标,新的“城考”指标体系主要在“十五”考核指标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和调整,简化为16项指标,仍以城市环境质量、污染控制、城市环境基础设施和环境管理等4类指标为重点,同时增加了“万元GDP主要工业污染物排放强度”和“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等符合时代要求和亲近群众的指标。其中“公众对城市环境的满意率”由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按照调查质量规范进行调查,使得调查结果更加客观。 (记者 吴艳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