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各级社保部门发挥职能作用,帮助城镇弱势群体解决社会保障问题,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
解决破产改制企业职工续保难题。2005年以来,随着国企改革和社保试点的快速推进,大批企业破产改制。为了确保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不受损害,吉林省社保部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出台了《国企改制期间内部退养职工实行社会代管的暂行办法》、《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等5个文件,并认真落实社保试点和国企改革的优惠政策。通化、白山、白城等地,协调落实软贷款1亿多元,解决特困改制企业补欠资金缺口问题,确保生活困难的灵活就业人员及时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截至目前,吉林省灵活就业人员的续保比例达到89%。
破解特困群体参保缴费难题。针对个体缴费人员特别是外出打工的个体缴费人员流动性大的实际,社保部门利用金融系统全国联网的优势,实现个体缴费人员异地缴费。目前,和龙市社保公司开办的社保异地缴费卡,涉及异地缴费十几个省、市。白山、和龙等地还与金融、商业保险公司合作,共同开展了续保贷款业务,为接近退休年龄的断保职工积极推广贷款缴费。
解决困难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难题。2005年改制的816户国有工业企业中,无能力对职工实施保障管理的企业占绝大多数。吉林省社保部门主动承担了部分改制企业内部退养人员的代管任务,代发基本生活费,代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代管内退职工档案和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同时,省直企业内部退养职工按属地化管理原则,由当地社保公司直接代管。(王巍 韩雪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