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推进电信运营业中央企业(以下简称电信运营企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0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06]39号)的统一部署,信息产业部电信管理局拟定于2006年6月份在电信运营企业开展以“安全发展,国泰民安”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
一、安全生产事关电信网络、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事关电信业的发展。各电信运营企业、各地通信管理局务必对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将思想统一到中央十六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上来,妥善处理好安全和发展的关系,以安全促发展,以发展保安全,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切实组织好“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切实抓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二、各电信运营企业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要结合本企业特点和网络运行状况,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要求,突出“安全发展”这条主线,面向基层、面向广大职工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活动,提高企业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各电信运营企业应要求各分支机构、各分公司根据当地通信管理局的要求和公司总部部署,组织主要领导、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知识和安全技能培训,切实提高本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和安全防护能力;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项安全防护设施和措施;组织开展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细致地查找安全生产漏洞,积极主动地消除隐患,做到工作不留死角,安全不留隐患。
三、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积极指导和组织行政区域内各电信运营企业“安全生产月”各项安全生产活动;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电信运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安全生产测评,检查和测评的内容要涵盖企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隐患,职工安全管理、防护知识和能力,以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关键环节;组织各电信运营企业开展安全生产经验交流,促进企业间相互学习,相互提高;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严防电信网络安全等各种事故发生。
四、各地通信管理局要组织各电信运营企业围绕基础网络设施、通信枢纽、重要信息系统等关键设备、关键部位的供电环节查找问题和隐患,主动与当地电力部门联系,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建立长效机制,进行有针对性的集中消缺,确保通信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供电安全,夯实电信网络安全基础。
五、针对夏季台风频发、汛情严峻、各种自然灾害较多的情况。各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特别是灾情多发地区通信管理局和当地电信运营企业一定要强化安全生产意识,领导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要亲自抓,密切关注灾害预报和灾情发展,根据灾害特点加强相应的安全防范和电信网络运行维护工作,完善各项应急预案,做好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准备工作,确保电信基础设施和电信网络安全,确保电信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确保电信网络安全畅通。
六、为了提高电信运营企业职工安全生产意识,电信管理局将于6月组织开展电信行业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请各地通信管理局、各电信运营企业积极组织,争取全员参加,确保竞赛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