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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节能监察办法等事项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7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6月6日下午,北京市政府召开第50次常务会议,研究《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等事项。北京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翟鸿祥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北京市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管理办法》、《北京市体育竞赛管理办法》。

    《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分为总则、节能监察职责、节能监察的实施、法律责任和附则,共五章二十六条。《办法》明确了被监察的对象范围是北京市使用能源和开发利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以及从事相关活动的单位,涵盖能源的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以及其他相关单位。《办法》规定,北京市节能监察遵循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监督与服务相结合的原则;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北京市节能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管理、指导和协调全市节能监察工作。

    会议强调,北京是能源紧缺的城市,节约能源具有重要的意义。《北京市节能监察办法》的制定,目的是为了促进节约型社会建设、推动全社会合理用能和节约用能,规范节能监察行为。节能是全社会的事情,各部门都有监管的责任,要加强协调,建立起密切配合的协调机制。在建设节约型城市过程中,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节约能源的意识。要加大节能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指导力度,全力推动节能工作。

    会议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着眼于维护残疾人劳动权益,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关爱残疾人,积极改善残疾人就业环境,形成扶助残疾人的长效机制,促进残疾人就业。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政府各相关部门要将这项工作纳入各自工作职责,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

    会议要求,政府部门要转变职能,规范管理,促进体育竞赛市场健康发展;要加强监管,确保体育竞赛活动的安全。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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