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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9日   来源:新华日报

    眼下正是小麦收割上市时节,江苏省物价局昨日发出特级通知,要求各地严格执行今年小麦最低收购价预案,即以今年生产的国标三等小麦为标准品,白小麦每500克不低于0.72元,红麦、混合麦每500克不低于0.69元。非标准品小麦的具体收购价格水平,由收购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最低收购价是指承担向农民直接收购的收储库点的到库收购价。江苏省是执行国家小麦主产区最低收购价预案的6个省份之一。执行最低收购价的企业为中储粮所属公司和地方储备粮公司。本预案的执行时间为今年6月1日至9月30日止。在此期间,当小麦市场价格低于最低收购价格时,由中储粮总公司和地方储备粮公司按照规定的最低收购价格,挂牌收购农民交售的小麦。

    江苏省物价局要求各地物价部门认真贯彻执行小麦最低收购价政策,主动与当地粮食部门沟通和联系,深入收购库点监督检查,坚持明码标价,按质论价,不得以任何理由压收压价。(杨涌 黄红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