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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用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上住宅首付三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9日   来源:北京日报

    自6月19日开始,北京市个人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上(含90平方米)住宅,首付比例将提高到三成。这也是继九部委《意见》中明确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三成的政策出台后,北京地方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而跟进出台的一项住房消费信贷新政。

    记者8日从北京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从2006年6月19日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考虑到中低收入群众的住房需求,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仍执行首付款比例20%的规定。

    房地产经纪公司“信一天”的市场调查数据显示,超过60%的公积金贷款购房者所选购的房产面积都在90平方米以上,主要原因在于公积金贷款年限和贷款比例都要高于商业贷款,且利率相对较低,消费者因此更愿意用较少的首付和月供购买较大的房产。

    北京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强调,和商业贷款一样,公积金贷款必须坚持“以自住房为主”这条原则。基于此,借款人在申请住房贷款时应如实申报所购房屋的用途,不得将非自住房申报为自住房,而对“自住房”标准的界定也正在进行中。记者了解到,商业银行已经着手把公积金借款人相关购房记录及时录入“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一旦借款人被发现有任何不实信息,将影响其在所有商业银行的诚信记录。就在一个月前,各档次个人住房公积金已上调贷款利率0.18个百分点,即5年(含)以下贷款由现行年利率3.96%调整为4.14%;5年以上贷款由现行年利率4.41%调整为4.59%。住房公积金存款利率保持不变。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研究员易宪容认为,提高贷款基准利率有利于稳定住房价格,从根本上保护购房者的利益。此次北京公积金信贷政策的调整,目的在于抑制不合理的购房需求和过快的房价上涨,同时配合住房供应结构调整,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公积金贷款还应在申请人资格审核上下功夫,切实帮助中低收入家庭解决住房问题。”易宪容说。(记者刘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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