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监察部、环保总局在北戴河联合举办了学习贯彻《环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培训班。
培训班以学习贯彻《暂行规定》为主线,以认清形势、增强意识、依法运用环保执法监察手段为重点,以全面提高执法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为落脚点,为大家提供了学习交流的平台。
通过这次培训,大家一致认为,下一步一定要抓好《暂行规定》的贯彻落实。通过专题讲座、报告会、培训班、阅读辅导读本、观看培训班讲课录像等多种形式抓好分级培训。要督促建立长效机制,认真解决环保执法监察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要坚决纠正一些地方政府和部门重经济发展、轻环境治理,重经济处罚、轻责任追究等错误倾向,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和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建立和完善环境保护的长效机制。要认真落实环境保护领导责任制,地方政府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和本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督促完善环境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国家监察、地方监管、单位负责”的环境监管体制;加强环境监管制度,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要加大典型案件查处力度。继续加强监察机关和环保部门在案件查处工作中的协调和配合,注意通过监督检查和群众举报发现案件线索,对因决策失误造成重大环境事故、严重干扰环境执法等典型案件要严肃查处。(卢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