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工作动态>> 地方政务
 
专题报告显示湖北省居民收入分配差距呈扩大趋势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3日   来源:湖北日报

   “湖北居民收入差距呈现扩大化趋势。”8日,拿着刚刚完成的专题报告《构建和谐湖北进程中的居民差距问题研究》,湖北省统计局综合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5月26日,中央政治局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和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问题。为给省委省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省统计局分析了1981年至2005年间的湖北居民收入差距问题,提出了合理调控居民收入差距、建立与和谐湖北相适应的公平公正的新型收入分配体系的建议,并形成专题报告。

    报告的撰写者、省统计局综合处处长黄承喜、副处长叶福生介绍,他们根据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1800户城镇居民和3300户农村居民的抽样调查资料,结合劳动工资统计资料,从城乡居民之间、地区居民之间、行业居民之间的收入差距等方面进行了研究。

    报告显示,湖北城乡居民及其内部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1998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2.22:1,2005年扩大到2.84:1,但低于同年全国3.22:1的水平;地区居民收入差距明显,但逐步缩小,1995年地区间城镇高低收入比为2.15:1,2000年下降到1.98:1,2005年则进一步下降到1.91:1;行业居民收入差距从逐步扩大到急剧扩大,1995年,湖北最高与最低行业在岗职工人均工资收入比为1.79:1,2000年上升到2.45:1,2005年则进一步升至3.78:1。(记者周芳 实习生赵玲玲)

    [解读]

居民收入差距亟待调节

    正视收入分配差距

    1950元!领到5月份的工资,家住武汉市世纪彩城的王敬先生和往常一样,留下500元存定期。“女儿5岁了,要给她存读书的费用,父母都快70岁了,万一生病,开支也不少。”王敬说。

    不少中低收入者和王敬深有同感。数据显示:去年湖北省金融机构存款余额为8185亿元,而贷款余额仅5650亿元,存差高达2535亿元。“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加剧了中低收入阶层银行储蓄存款的积淀。”叶福生分析,居民储蓄中的极高部分是定期存款,主要用于将来的不时之需,如子女上学、大病医疗等,其深层原因是社会财富在居民分配中的差距过大,由于多数居民只拥有较少的社会财富,仅有的积蓄只能为预消费做准备。“湖北居民收入差距呈现扩大化趋势。”省统计局的专题报告《构建和谐湖北进程中的居民差距问题研究》中显示。

    以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为例,改革开放以来,湖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现出明显的“W”形走势,大体上经历了从缩小到拉大、再缩小再拉大的4个阶段。

    1981年到1984年,收入差距从2.1:1缩小到1.53:1,低于同年全国1.83:1的差距水平。因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让农村生产力迅速提高,农民收入大幅增长。

    1984年到1993年,差距扩大。此时,改革的重点开始转向城市,农民收入增长明显放慢。

    1993年到1998年,差距再次缩小。当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已逐步确立,改革和现代化步伐加快。

    1998年以后,湖北城乡收入差距再次扩大,但低于同年全国的水平。

    “金字塔形”的收入阶层分布

    叶福生分析,城乡二元结构下的劳动生产率差异、管理体制差异、经济形态差异、剪刀差价格差异是城乡收入差距不断拉大的根本原因,再分配的调节不力也加剧了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趋势。“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形成的‘金字塔形’的收入阶层分布,导致新的消费热点难以形成。”叶福生说,从目前收入分配在不同人群中的分布状态看,是一种收入底部有较多人群沉积的近似于“金字塔形”,而并非是发达国家中呈现出的“橄榄形”。

    他认为,当前无论从湖北整体居民看,还是从城乡内部看,收入较高的占人群大多数的中间阶层都尚未形成,更多的人群处于中低收入水平。因此,对于当前消费新热点的大宗商品来说,还不是高低两极收入差距扩大带来的低收入群体购买力低下的问题,而是现阶段我国居民整体购买力水平偏低、中低收入层的“大平台”与高收入层的“塔尖”的差距问题。

    变“金字塔形”为“橄榄形”

    合理调控居民收入差距,建立与和谐湖北相适应的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新型收入分配体系,是构建和谐湖北进程中一个重大的现实问题。

    为科学合理调节收入差距,省统计局的调研报告提出了相关建议。如,统筹经济社会发展,努力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强化法制建设,严格规范收入分配秩序。“消除不正当竞争,规范垄断收益分配。”叶福生说,国务院常务会议7日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草案)》,将有利于打破垄断,缩小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

    他还建议,加强税制建设,完善个人收入税收调节体系,加速中等收入群体扩容;变“金字塔形”为“橄榄形”收入结构;扩大城乡社会保障面,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进教育机会均等,提高社会平均受教育程度;积极倡导第三次分配,发挥其在缩小收入差距方面的应有作用。“第一次分配是市场行为,由市场机制进行分配;第二次分配是政府行为,国家通过税收和社会福利政策进行强制性分配;第三次分配是社会行为,通过一些非政府组织和非营利机构的社会活动,组织人们以自愿为基础通过捐赠等形式扶贫济困。”叶福生说。

 
 
 相关链接
· 一季度“长三角”十六城市居民收入及排位
· 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实际增幅均超过10%
· 十五期间我国适时调整经济政策增长城乡居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