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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召开整治非法小广告专项行动部署大会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www.gov.cn   2006年06月16日   来源:北京市人民政府

    6月15日,北京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召开全市整治非法小广告专项行动部署大会,这次大会是继5月8日召开的全市环境秩序建设工作会后,针对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的再动员和专项部署。

    出席6月15日大会的领导同志有:北京市副市长、首都综治委副主任、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指挥吉林同志,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副主任、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副指挥陈文占同志,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陆海军同志,副主任郑西平、李万钧、谈志民、母秉杰同志,市城管执法局局长车克欣同志。

    参加6月15日大会的还有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成员和市国资委、市信息办、市地税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邮政局、天安门地区管委会及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治安总队,市路政局、市运管局的主管领导;各区县08环境建设分指挥部指挥,市“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及秩序协调部部长;中国网通北京分公司、北京电力公司、北京报业集团、北京市公交集团、祥龙公司、北京市地铁总公司、北京歌华文化发展集团等公共设施权属单位的负责人。

    李万钧同志通报了前一阶段全市整治非法小广告工作的情况,并就全市开展整治非法小广告专项行动进行了部署。

    截至6月14日,移送到电信部门,暂停小广告电话号码数为1440个。自5月8日全市环境秩序整治工作部署起至6月1日,全市共收缴非法小广告147.6万张,罚款20.1万元,打掉团伙3个,查抄黑窝点257个,拘留59人。

    为营造整治非法小广告工作声势,确保各项整治措施得到落实和全年整治目标的实现,北京市08环境建设指挥部决定,从6月15日开始到11月底,全市开展集中整治非法小广告的专项行动。整治行动分为集中查处打击、全面停机、集中清理、巩固控制及总结验收四个阶段,每个阶段还有若干重点行动。为加强对整治工作协调和指导,成立全市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市08环境建设指挥部副指挥李伟同志任组长,首都综治办副主任、市08环境办副主任李万钧同志、市城管执法局局长车克欣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于泓源同志任副组长。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卫生局、市药监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委、市国资委、市政府法制办、市通信管理局为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城管执法局,车克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会议最后,吉林同志在讲话中对此次专项整治提出了工作要求。

    吉林同志指出了小广告的危害和屡治不绝的原因。小广告作为城市管理的痼疾顽症,就像城市牛皮癣,对城市环境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不但严重污染了城市环境,冲击了社会管理秩序;而且其幕后还隐藏了大量违法犯罪活动。有关部门虽然经过长期整治,仍久治不愈,既有客观原因,更重要的是主观原因。一是信心不足,下手不狠。行政管理及执法失之于软,长期以来形成违法的不怕执法的,这些情况反映出了有关执法及管理部门治理小广告等违法行为的手段不强,没有信心、没有力度,不能形成震慑。二是缺乏配合,合力不强。推诿扯皮时有发生,等待、观望情况普遍存在,造成执法力量分散,不能形成合力,最终导致无人管理。三是,责任不清,考核不严。对小广告整治情况、清除保洁情况、小广告案件查处数量、小广告人员处理情况等没有形成硬性的考核指标,形成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与干坏都一样的局面。

    吉林同志对本次专项整治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全面整治。要坚持条块结合,属地管理的原则开展工作。各区县(管委会)要落实属地责任,要将小广告整治工作纳入议事日程,要由主要领导主抓此项工作,要成立本地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协调小组,具体负责本辖区非法小广告整治工作。各职能部门要按照法定职能,对小广告所涉及到本部门管理职责的违法行为,要积极主动承担起整治任务,牵头负责具体整治工作开展。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并主动配合牵头部门严格查处小广告违法行为,形成相互协作、联合执法、共同配合的良好整治局面。市整治小广告协调小组要具体制定小广告执法手册(正在制定完善中)。市公安局要抽调专门力量,指定专人负责,对内容涉及制假贩假、公关招聘、色情服务、非法行医、非法收售药品等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市城管执法局要牵头负责对在重点地区、主要大街等从事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的查处工作,要用足用好现有政策,加大停机工作力度和速度,及时切断小广告的联络渠道;要发挥检察职能,对各公用设施权属单位不落实保洁责任的单位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市交管局负责牵头对在机动车道内非法从事散发、张贴、喷涂小广告行为的查处,要成立专项打击队,彻底整治长期存在的、经常被媒体及群众举报的散发乱点。市市政管委要尽快补充完善并及时出台小广告公用设施保洁作业工作标准,出台一套公用设施权属单位保洁作业的指导性意见,具体指导权属单位实施清扫保洁工作。工商、民政、卫生、药监、旅游、商务等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牵头负责本部门职责内小广告违法行为的整治工作和配合工作。电力、电信、路桥、路灯、公交、交管、邮政等权属部门要负责牵头清除其所属设施上的小广告。特别是对于08环境建设指挥部确定的全市100处小广告重点整治地区,要根据属地管理以及权属单位管理的原则,明确各个重点地区及其公用设施的保洁清除责任单位、责任人,发放保洁责任告知书。对于无能力组建专业队伍的权属单位,可采取责任单位出一点、政府出一点、社会集一点的办法筹措资金,由主管部门出面负责向社会公开招标,聘请有资质的公司实施清除,争取年底前要拿出一整套有效的办法和机制来。

    吉林同志提出,此次整治工作的目标是实现八个一批,即:“掏一批窝点,打掉一批团伙,处理一批违法行为人,曝光一批非法散发小广告的单位,暂停一批小广告通讯工具号码,成立一批清除小广告专门队伍,建立一批有效查处小广告的工作机制,设置一批便民信息发布栏”为目标,根据辖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办法和措施,明确责任,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做到组织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形成政令畅通、高效运转、齐抓共管、全面推进的良好局面。要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并将考核情况纳入年终个人政绩考核体系。对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予以通报批评;对推诿扯皮,工作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大局的,要由首都综治办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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